本报长沙讯 3月21日,长沙市开启“消费提振年”系列活动,3月21日—6月30日在长沙购买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最高可获政府奖励3600元通用消费券。本次活动由中国银联湖南分公司云闪付平台提供技术支持。
在活动期间,对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消费者,单车(不含税)发票金额在9万元(含)以上至20万元(不含)的,每购买一台车最高奖励3000元;单车(不含税)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购买一台车最高奖励3600元。对于购买传统燃油乘用车的消费者,单车(不含税)发票金额在9万元(含)以上至20万元(不含)的,每购买一台车最高奖励1800元;单车(不含税)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购买一台车最高奖励3000元。对本市自主品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消费,鼓励湘江新区、各区县(市)另行制定奖励政策,可叠加奖励。鼓励参与活动的车辆销售企业加大力度对消费者让利。
本次活动中,政府消费券资金规模3500万元,采用“先购车,后申请”的方式予以奖励,先到先得,资金兑付完毕或政策期满(6月30日)即止。
记者胡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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