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03月22日 01:24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该报告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对该专项报告内容出具了独立意见及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3374号)。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3199号文核准,于2021年10月20 日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5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582,0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63,587,654.37元,实际募集资金518,412,345.63元。

  截止2021年10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大华验字[2021]00069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应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金额-10,498,971.12元,系以上账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收到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8,401,155.25元、理财产品收益为 2,097,815.87元形成。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

  (1)为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增加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灯城输送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灯城”),实施地点增加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唐山灯城增资10,000.00万元以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求。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8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且《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披露义务。

  (2)鉴于成都市高新区作为研发办公集中区,研发配套措施更加健全,因此,公司“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工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工贝”),实施地点变更为成都市高新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成都工贝增资2,110.00万元以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8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披露义务。

  上述变更仅变更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2、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调整

  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需求,为合理使用公司资金,公司“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的情况下,投资总额由3.90亿元调整为3.05亿元。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8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且《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披露义务。

  上述变更仅变更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容、募投资金投入该项目的金额,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3、预计完工时间变更

  (1)由于“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因新实施地点办公用地选址、相关部门审批流程、采购及施工招投标进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实施进度缓于预期,预计无法按原预定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3年11月延长至2024年4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3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2)由于受社会经济和宏观环境等因素影响,“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产业化项目”的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基础建设受到了一定影响,部分设备采购、运输、安装活动及技术人员培训、调试活动受到制约,导致固定资产及设备交期周期拉长,各项工程验收工作也相应延期,公司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相对谨慎,根据客观情况适当调整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为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确保募投项目高质量推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述两个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3年2月、2023年9月分别延长至2024年3月和2024年4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3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以缓解本公司流动资金压力,节省利息费用,为本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尚在建设期,不适用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产品,上述存款产品不得进行质押。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前述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27,293.39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840.12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209.7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0.00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八、结论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

  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不适用产能利用率的测算。

  注2:截止2022年12月31日, 公司募投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不适用实际效益的核算。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为本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4: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及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产业化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营运及营销能力。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8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6,336,696.3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8,623,994.72 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862,399.47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700,905,748.46元,减去当年公司实施的2021年度对股东的利润分配16,000,000元,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4,667,343.71 元。

  基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结合公司业务规模及未来发展所需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持续回报股东,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分配预案披露时的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在结合公司所处经营环境及未来战略规划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及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泄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2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15:0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2023年4月4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3号运机集团办公楼四楼4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中议案10-议案17、议案19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议案5-议案8、议案10-议案19所涉事项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3、议案8关联股东吴友华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2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请于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3号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3号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43000

  联系人:何洁

  电话:0813-8233659

  传真:0813-8233689

  电子邮箱:dmb@zgcmc.com

  2、 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88,投票简称:运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或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如本公司(或本人)未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0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3199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55元。截至2021年10月2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8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3,587,654.37元,募集资金净额518,412,345.63元。

  截止2021年10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69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1年10月26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5,977,457.39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55,977,457.39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72,933,859.36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9年三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0年三届十次董事会对其进行修改,修改后业经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工业园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共开设5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11月15日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工业园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本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主体进行调整,全资子公司成都工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户,于2022年6月14日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控股子公司唐山灯城输送机械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2年9月13日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妃甸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上账户一次性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及银行均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应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金额-10,498,971.12元,系以上账户截止至2022年12月31收到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8,401,155.25元、理财产品收益为 2,097,815.87元形成。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

  (1)为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增加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灯城输送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灯城”),实施地点增加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唐山灯城增资10,000.00万元以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求。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8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且《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披露义务。

  (2)鉴于成都市高新区作为研发办公集中区,研发配套措施更加健全,因此,公司“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工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工贝”),实施地点变更为成都市高新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成都工贝增资2,110.00万元以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8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披露义务。

  上述变更仅变更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2、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调整

  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需求,为合理使用公司资金,公司“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的情况下,投资总额由3.90亿元调整为3.05亿元。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8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且《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披露义务。

  上述变更仅变更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容、募投资金投入该项目的金额,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3、预计完工时间变更

  (1)由于“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因新实施地点办公用地选址、相关部门审批流程、采购及施工招投标进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实施进度缓于预期,预计无法按原预定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3年11月延长至2024年4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3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2)由于受社会经济和宏观环境等因素影响,“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产业化项目”的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基础建设受到了一定影响,部分设备采购、运输、安装活动及技术人员培训、调试活动受到制约,导致固定资产及设备交期周期拉长,各项工程验收工作也相应延期,公司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相对谨慎,根据客观情况适当调整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为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确保募投项目高质量推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述两个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3年2月、2023年9月分别延长至2024年3月和2024年4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3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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