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441919002010GB00158 | 宗地总面积: | 17000.9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樟木头镇樟洋社区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3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50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
主要用途: | |||||||
工业用地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工业用地 | 17000.93 | 五级 | |||||
投资强度: | 29410.156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02022BA0042 | ||
现状土地条件:三通:通水、通路和通电。 | |||||||
起始价: | 3231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4月13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04月24日14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② 竞买申请人所运营的项目必须为“东莞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东莞市重大建设项目(含重大预备项目)。但是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除外: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网”)(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3年 4 月 21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3年 4 月 13 日 9:00至 2023年 4 月 24 日 14:00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二)宗地的成交价款付款期为5日,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5日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所有成交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3WT025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七、联系方式(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26983291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31日 至 2023年04月21日 到 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31日 至 2023年04月21日 到 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1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4月22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441919002010GB00158 号地块:2023年04月13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4月24日14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1.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由樟木头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700万元人民币。(三)规划建设要求:1. 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1-18-1003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其余工业项目用地指标按照国土资发[2008]24号要求进行开发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18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2023年11月24日前开工,在2025年5月24日前竣工。(四)宗地的建设环保标准须符合《关于樟木头镇规字第2021-18-1003号地块申请设定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五)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天内将其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总部的注册地均变更到樟木头镇(由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监管)。(六)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获得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后的受让人须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含补充条款)的条款(由樟木头镇人民政府监管)。(七)该项目须执行我市现行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要求。(八)竞得人在宗地挂牌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先与樟木头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由樟木头镇人民政府监管),再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2698329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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