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云浮发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广大退休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幸福感,云浮市委组织部、云浮市委老干部局近日联合出台《云浮市市管干部荣誉退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从建立台账、提出申请、确定名单、谈心谈话、服务对接、举办仪式等六个方面对干部荣誉退休作出了详实规定,明确了在政治、工作、作风和廉洁上表现较好且近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市管处级干部可享受荣誉退休,经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和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审核确定名单后,每年在“七一”、元旦两个重要节点组织举行荣誉退休仪式。
《实施方案》明确了六种不享受荣誉退休的情形,对于处分期已满影响已消除且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经市委主要领导同意,可享受荣誉退休。同时,对荣誉退休对象持续跟踪管理,凡荣誉退休后因违法违纪或有不符合荣誉退休情形的,将撤销荣誉。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把落实荣誉退休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经常听取退休干部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服务精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强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积极引导发挥优势和作用,及时总结宣传荣誉退休干部先进事迹。
《实施方案》的建立出台,有利于激励引导广大干部围绕市委“一二三四五六”思路举措和“248”战略目标体系,坚持老有所为、继续发光发热,一如既往为云浮市在新征程上争先进位、跨越发展,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贡献“银发”力量。
来源:云浮党建
编辑:罗青青 赵军鳗
校对:莫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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