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4日,内蒙古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举行加强行刑衔接工作合作协议的签约仪式。盟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凌云,盟公安局副局长张文彬出席签约仪式。
本次合作协议,双方旨在办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衔接工作中,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践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指导思想,坚持生命至上的基本原则,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密切协作,互相配合,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签约仪式上,盟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姜艳丽宣读了《加强行刑衔接工作合作协议》,并与张文彬共同签署合作协议书。同时,两部门针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知识产权、假冒伪劣等领域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行刑衔接"工作进行了对口交流。
郭凌云要求,“行刑衔接”工作关键在“衔接”上,重点在配合上,一是定期开展会商,针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和研判,减少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知识产权、假冒伪劣等领域案件发生的风险。二是加强落实,切实保障“行刑衔接”机制顺畅高效。把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以责任促落实,以责任促成效。三是完善保障,持续推动“行刑衔接”机制体系建设。从“硬件”和“软件”上不断健全机制体系,推动“行刑衔接”工作向专业化、精细化纵深发展。
签约仪式结束后,郭凌云、张文彬一行先后参观了内蒙古兴安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微生物室、食品检验室、药品检验室、业务室及食品药品留样室等,详细了解了检验检测过程、仪器设备、检验检测能力、检验人员技术水平等情况,并与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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