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就业轻税收”应成小微企业发展主旋律

“重就业轻税收”应成小微企业发展主旋律
2023年03月28日 14:04 媒体滚动

转自:中工网

原标题:“重就业轻税收”应成小微企业发展主旋律

在制定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时,应以推动企业扩大就业为主。简化和放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出台财产税的优惠政策,让小微企业能够真正享受国家更多优惠政策,轻装上阵求发展,在扩大就业上担负重任。

3月27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提出: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3月27日《新京报》)

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是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底层力量,更与就业、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休戚相关。为此,近年来,国务院相继出台多项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小微企业减轻了负荷,也带来了直接实惠。然而,经历三年疫情后,目前小微企业正在蓄力复苏,加之仍然存在法定税负偏高的问题,影响了生存和发展。基于此,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动力、促进扩大就业。

必须正视的是,除了税之外,还有费的问题,如政策性收费、行政性收费、社会性收费等,给小微企业带来了较重的负担。再者,小微企业也有自身的特点,如规模小、附加值低、进入门槛低,市场竞争力比较弱,经营风险比较大等。如果把小微企业比作一条生命的话,那么,其就是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需要母亲的精心呵护,源源不断地给其喂养丰腴的乳计;而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减税、减税、再减税,便是最富有营养的乳计。

可见,“就业为重、税收为轻”,应成为国家扶持小微企业的“主旋律”,也是小微企业的发展方向。我国是世界人口第一大国,解决就业问题,也是政府第一要务。因此,在制定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时,也应以推动企业扩大就业为主,而不是增加税收。

首先,应继续降低小微企业增值税税负,扩大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同时,明确界定增值税和营业税征税范围,有关部门在实施“营改增”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缩小营业税征收范围。特别是,简化和放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出台财产税的优惠政策,让小微企业能够真正享受国家更多优惠政策,轻装上阵求发展,在扩大就业上担负重任。(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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