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监管大扫描:23家公募遭处罚或谈话,多家头部在列,多见产品违规运作、内控不足

公募基金监管大扫描:23家公募遭处罚或谈话,多家头部在列,多见产品违规运作、内控不足
2023年04月02日 10:04 财联社

财联社4月2日讯(记者 沈述红)公募基金在震荡行情中艰难向前发展中,监管也马不停蹄。

财联社记者通过梳理全市场基金公司(含公募基金公司、券商资管等)旗下产品年报发现,至少有23家公募在2022年遭到监管稽查或处罚。处罚原因涵盖内控管理不完善、对子公司管控不严格、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不到位、高管代履职超限、个别产品定位待进一步明确、产品销售违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违规等情形。

具体到被监管的公司来看,23家公司里,既有中欧基金、汇添富基金、嘉实基金、南方基金等大型公募机构,也有金元顺安基金、民生加银基金、诺安基金、富荣基金等中小基金公司。

产品运作违规问题被重点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过去的一年中,也有不少基金公司因为产品本身运作中存在的违规问题被监管处罚。

民生加银基金在2022年受到了两次监管处罚。2022年9月15日,民生加银基金因为在管理过程中违反了《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0号)第七条第一项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第十五条的规定,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0号)第七条第一项,民生加银货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在某个时间段或已低于监管规定的5%下限。

另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第十五条,该公司旗下产品或违背了“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的日期(以下简称开放日)和时间。基金管理人在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发生申购、赎回损害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应当及时暂停申购、赎回业务”这一条款。

民生加银称,截至2022年底,公司已经采取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工作,并于2022年10月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诺安基金在2022年两次被监管处罚。2022年12月14日,该公司旗下基金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导致证券投资比例超标,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调整,被深圳证监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措施。诺安基金表示,截至去年底,相关产品已调整比例至合规。

更早些的2022年6月2日,该公司因未按期完成境外子公司股权架构简化工作,被中国证监会要求责令改正。截止去年底,该公司已根据监管要求完成境外子公司股权架构简化工作。

更早前的2022年1月13日,光大保德信基金因个别产品定位待进一步明确、相关流程待改进,管理人及相关人员收到上海证监局责令改正、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为此,该公司全面梳理及完善管控机制、优化相关流程,已落实整改方案并通过验收。

部分公募旗下资管计划因违规被责令改正

在最新发布的2022年基金产品年报中,各家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也一一披露。

据公告,2022年08月04日,汇添富基金因对旗下某单一资管计划投资者未及时提供信息披露文件,被上海证监局采取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无独有偶,2022年7月21日,华泰保兴基金因管理某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过程中,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也即:为其他机构、个人或者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被上海证监局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华宸未来基金同样因旗下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不合规定被监管处罚。去年7月21日,该公司因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被上海证监局要求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对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富安达基金也遭遇了类似情形。去年11月30日,富安达基金因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违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被监管要求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新增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6个月,同时对高级管理人员出具警示函。

上述公司外,2022年03月28日,中信保诚基金也因未按规定向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人披露信息,其基金管理人及其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上海证监局予以警告、罚款3万元。

在监管发现问题并采取稽查或处罚措施后,上述公司已积极整改。汇添富表示已通过监管验收;华泰保兴基金称,截至去年底,公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正常展业经营;华宸未来基金也在全面完善公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并表示前述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中信保诚基金对此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加强内控建设,全面完成了相关问题整改;富安达基金则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已及时完成相关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清算工作并提交整改报告。

内控问题被数次点名

在23家基金公司受到的监管处罚中,内控问题成为了重点监管内容。

中欧基金、银华基金、嘉实基金、新华基金等都面临着类似的问题。

2022年9月7日,中欧基金因为监管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其部分业务内控管理不完善,被要求责令改正,上海监管局同时对该公司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警示函。

对此,中欧基金在监管局现场检查结束后,即成立整改小组,制定整改措施包括制度流程优化修订、业务人员培训宣导、管理系统建设与改造等。针对涉及的问题,公司已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至上海监管局。

中欧基金因内控被罚两个月后,银华基金也因在内控管理、销售业务管理中,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号)第四十五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北京证监局对其出具警示函。

而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号)第四十五条,银华基金或未能严格遵守“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监控体系,制定科学完善的内部监控制度,保持经营运作合法、合规,保持公司内部监控健全、有效”这一条款。

另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三十条第一项: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基金销售业务内部考核机制,坚持以投资人利益为核心和长期投资的理念,将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等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加大对存量基金产品持续销售、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激励安排,不得将基金销售收入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不得实施短期激励,不得针对认购期基金实施特别的考核激励。银华基金或在销售激励方面发生了有悖于监管条例的行为。

不过,基金年报显示,该公司已完成整改,所有业务均正常开展。

2022年1月29日,南方基金因为个别基金内部控制不完善,深圳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截至去年底,基金管理人已及时按要求改正并报告。

嘉实基金则数度被监管关注到。2022年6月2日,嘉实基金因对子公司管控不严格,北京证监局要求其责令改正,高管也因此于当月14日被监管出具警示函。截至去年底,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北京证监局验收。

2022年12月26日,该公司再度因内控管理不完善,被北京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该公司表示,去年底,公司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北京证监局验收。

过去的一年中,泰达宏利基金也有两次被监管处罚。2022年8月9日,该公司因为内控管理不完善,北京证监局要求其责令改正,时任公司总经理傅国庆也因对公司内控管理不完善负有管理责任,被监管采取警示措施。

泰达宏利基金称,公司已经按照监管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并基于该计划采取梳理、修订公司制度及流程、上线系统模块等措施完成了整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整改工作已经获得监管机构验收通过。而由于傅国庆已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此相关监管措施不适用于他。

2022年10月25日,这家公司再度因为高管代履职超限等原因被要求责令改正。截至去年底,该公司已经按照监管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并基于该计划,积极招聘相关高管人员到位履职,完成了整改,整改工作已经获得监管机构验收通过。

新华基金同样因内控管理不完善,在2022年7月8日被重庆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这一年,长信基金也因内控制度未能有效执行被上海证监局责令整改,并出具警示函。截至去年底,这两家公司均表示已完成整改措施。

海富通基金遭遇的情形相对较为严重。2022年8月12日,海富通基金因上海证监局检查发现其在业务开展和内控管理中存在不足,被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受理,及审核公司公募基金产品募集申请三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对此负有责任,于2022年7月26日被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目前,该公司已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完成了整改并验收通过。

基金子公司内控问题被监管留意

子公司管控是否严格,同样是监管的关注点。

2022年3月22日,富荣基金因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不到位等,深圳证监局要求其责令整改。该公司称,管理人已采取整改措施,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要求督促现有员工尽快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并加强对新员工聘用资质的要求等。管理人已向监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待监管部门验收通过。

2022年7月19日,长盛基金就因对子公司管控不严格,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2年8月24日,金元顺安基金因对子公司管控不严格,上海证监局要求其责令改正,同时对该公司副总经理出具警示函。

截至去年底,金元顺安基金加强了对子公司的人员管理及项目审核,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并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整改报告。

这些公司因高管履职不当等原因被罚

除了泰达宏利基金高管代履职超限被监管处罚外,2022年11月下旬,东兴基金也因董事长代行合规负责人职务时间超过6个月,相关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在30天内聘任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合规负责人,并向北京证监局备案。

针对监管函中的问题,东兴基金表示已实质进行了整改,并于11月25日向北京证监局报送了《关于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任职的备案报告》。

益民基金则因2018年公司未及时披露董事长变动及超过百分之五十董事变动事项、未及时报送董事长离任审计报告事项,北京证监局于2022年8月2日对公司给予警告及罚款十六万元。

该公司表示,上述处罚不涉及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业务,不影响公司产品投资运作。“公司已及时缴纳罚款并完善内控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已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此外,人保资产和国寿安保基金也分别瘦到了监管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国寿安保基金相关责任人员同时收到了来自监管的行政监管措施。截至去年底,两家公司均表示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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