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永州曝光12起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最新!永州曝光12起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2023年04月02日 16:05 永州发布

转自:永州发布

定点清查精准整治

永州公安交警曝光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安平稳,按照市公安局统一部署,永州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永警利剑Ⅳ·永安2023”定点清查精准整治行动,严查严处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货车超载、超员载客、涉牌涉证、货车非法改拼装、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现将查处的部分交通违法予以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切实做到遵法守规、平安出行

酒驾醉驾交通违法

案例一:

3月24日20时30分,唐某某饮酒后驾驶湘MT***3小型轿车在冷水滩区珊瑚路和珍珠路路口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5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0.7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唐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3月25日20时56分,姜某某饮酒后驾驶湘MB***5小型轿车在新田县新嘉公路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新田交警依法对姜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案例三:

3月31日12时32分,邓某饮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在207国道江华县大石桥乡大石桥街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江华交警依法对邓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2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货车非法改装交通违法

案例一:

3月22日15时许,叶某某驾驶经过非法改装的湘MN14**货车行驶至冷水滩祁冷路与上大公路十字路口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查,叶某某利用钢材、三合板、防水布拼凑增高车厢近两米,与实际登记的外形和数据不相符。民警对叶某某进行了安全教育,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

案例二:

3月24日10时许,陈某某驾驶经过非法改装的湘M926**重型罐式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永新高速一标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查,陈某某擅自将该车出料口切除后改用钢板焊接,擅自加装固定设施,与实际登记的外形和数据不相符。民警对陈某某进行了安全教育,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

涉牌涉证交通违法

案例一:

3月29日17时许,陈某某驾驶湘M19***货车行驶至322国道零陵珠山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查,陈某某在该车安装了“翻牌器”,试图以此逃避电子警察的抓拍。民警对陈某某进行了安全教育,责令其对号牌恢复原状,并依法对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驾驶证记9分。

案例二:

3月30日11时许,周某驾驶一辆套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宁远县水市镇石马村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查,周某未依法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该摩托车号牌是其套用其他车辆的,民警对周某进行了安全教育,依法对其两项交通违法合并处以罚款3500元。

案例三:

3月30日8时30分许,邓某某驾驶一辆无牌三轮车行驶至祁阳大忠桥镇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查,邓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给车辆加装了雨棚。民警对邓某某进行了安全教育,现场拆除了非法加装的雨棚,依法对其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700元。

货车超载交通违法

案例一:

3月28日11时许,丁某某驾驶赣CCN7**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宁远县永连公路清水桥镇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查,该车核载48.8吨,实载49.36吨,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民警对丁某某进行了安全教育,责令其将货物转运,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

案例二:

3月23日11时许,骆某某驾驶湘LJ66**重型平板自卸货车行驶至新田县三井塘坪村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查,该重型平板自卸货车通过利用钢材电焊加装了近2米高的货厢,货厢满载石粉。经查,该车核载15.42吨,实载61.55吨,超载100%以上。民警对骆某某进行了安全教育,责令其将货物转运、车辆恢复原状,并依法对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达到100%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案例三

3月24日17时37分许,陈某某驾驶湘M656**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蓝山县长铺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查,该车核载25吨,实载36.75吨,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达到30%以上未达50%。民警对陈某某进行了安全教育,责令其将货物转运,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

危货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交通违法

2023年3月24日12时许,张某某驾驶湘M0**39危险品运输车(运输乙醇)行驶至东安县X026县道时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经查,张某某运载危险物品未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东安交警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来源:永州交警

编辑:朱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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