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023年05月30日 01:45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1223        证券简称:欧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8日通过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5月29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现场出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水根主持,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地点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全体监事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23        证券简称:欧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5月29日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黄利萍、雷建民、冷庆晖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胡坚晟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地点的核查意见》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23        证券简称:欧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新项目尚需履行政府项目备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2号),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5.58元,募集资金总额109,387.4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281.15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1,106.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41号)。

  (二)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3年5月29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详细情况

  (一)“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新能源设备生产建设及生活用纸智能装备扩产项目”

  1、变更资金用途的情况

  (1)项目变更情况及变更原因

  “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原建设内容为在项目期内完成所用厂房建设、办公及配套设施建设及完善人员配置等,原项目实施后,将年新增生活用纸智能装备产能100套。

  新能源设备为公司发展的重要方向,且目前已经形成部分新能源设备订单并已经实现交付,同时因生活用纸智能装备与新能源设备可共用生产平台,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对原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变更调整,将“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新能源设备生产建设及生活用纸智能装备扩产项目”。公司拟将该项目中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40,901.80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用于以下项目建设内容,募集资金余额不足项目投资额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项目建设完成后,生活用纸智能装备扩产项目主要包括生活用纸智能装备及配套包装用纸智能装备,新能源设备生产建设包括新能源锂电池隔膜生产线及新能源锂电池正负极片生产线。

  (2)项目变更背景

  造纸产业是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关系密切的重要基础原材料产业,纸及纸板的消费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和文明程度的标志。造纸设备作为造纸产业中游领域重要细分市场,其技术水平关乎到行业整体发展水平。

  锂电设备国产化前景广阔,全球锂电池出货量快速增长,带动锂电隔膜行业加速扩张。近年来,受益于全球新能源汽车、储能、消费电子产业的快速发展,全球锂离子电池行业高度景气,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快速增长。中国已成为全球隔膜供应核心力量,锂电隔膜产业重心不断向中国转移,我国隔膜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已经从技术落后、产能不足逐渐转变为全球隔膜供应的核心力量。根据EVTank数据,2022年中国锂电隔膜出货量达133.2亿平米,同比增长65.3%,中国隔膜企业出货量的全球占比已经突破80%。目前锂电隔膜行业面临供应不足的市场发展态势,未来一段时间内锂电池湿法隔膜行业优质产能将较为紧缺。

  基于以上现状,公司拟在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新建厂房,主要用于新能源设备生产建设及生活用纸智能装备扩产项目的生产。

  2、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新能源设备生产建设及生活用纸智能装备扩产项目”原实施主体为九江欧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后,变更实施主体为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实施地点为九江市修水县宁州镇修水工业园区柯龙公路南侧,现变更地点为修水县绿色食品科技产业园。

  “新能源设备生产建设及生活用纸智能装备扩产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和项目实施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能够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分析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需要

  “新能源设备生产建设及生活用纸智能装备扩产项目”建设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因此,从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出发,依托科技手段,对配套各行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十分长远的现实意义。

  2)符合市场需求的发展趋势

  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优化装备制造业产品和产业结构。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装备和重要智能装备。

  3)“新能源设备生产建设及生活用纸智能装备扩产项目”的提出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需要,符合企业整体发展壮大的战略构想

  “新能源设备生产建设及生活用纸智能装备扩产项目”运营后,在给企业带来利润的同时还能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对缓解本地区就业压力、促进当地经济增长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可行性分析

  1)项目选址优越

  “新能源设备生产建设及生活用纸智能装备扩产项目”位于九江市修水县绿色食品科技产业园,隶属于江西省九江市,三个省会城市(长沙、武汉、南昌)的中心点,公路运输网络发达。其地理位置及周边产业能够满足生产基地的日常营运需要。

  2)项目实施具备可行性

  《江西省“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提出了四项主要建设任务。立足我省产业现状与规模优势、配套优势和部分领域先发优势,《规划》从基础材料、元器件、共性和关键技术、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等智能制造基础领域,关键功能部件与装置、高端成套装备和短板装备方面,协同创新中心、工业应用软件、互联网平台、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和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等供给服务方面以及中小型企业转型升级、大型企业集成应用、行业标杆企业示范引领方面进行了系统筹划,明确了我省推进智能制造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新能源设备生产建设及生活用纸智能装备扩产项目”响应了政府关于智能制造发展的规划,项目实施具备可行性。

  3) 技术共性优势

  公司作为生活用纸智能装备领域的引领者,已掌握了虚拟调试技术、柔性化伺服压送及半折应用技术、超宽包装薄膜防皱技术、自动接膜技术等核心技术。公司现有的造纸设备与目前市场上主流的锂电池隔膜生产线,在原理、结构等方面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将为项目顺利进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4、项目投资计划

  “新能源设备生产建设及生活用纸智能装备扩产项目”变更后的总投资为45,000.00万元(其中40,901.80万元为募集资金,剩余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建设周期为24个月,预计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投资估算情况如下:

  5、变更后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投资回收期4.62年(不含建设期),建设期为2年,项目正式投产后预计年均新增营业收入60,000.00万元,年均新增利润总额18,116.82万元。(该预计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6、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

  (1)土地竞拍不成的风险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与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政府签订了《新能源设备生产建设及生活用纸智能装备扩产投资意向协议书》,就土地供给和投资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但上述募投项目所涉地块尚未进行“招拍挂”程序,厂房也尚未动工建设,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存在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向国家有关部门履行地块竞买程序和项目涉及的其他报批程序,并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项目人才风险

  公司属高端装备制造企业,科研人才及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具有持续研发能力、保持核心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如关键技术人员变动较大,将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和新产品研发带来一定的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通过提高科研人员待遇,完善研发激励机制,不断稳定现有人才队伍和吸引专业技术高素质人才,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

  (3)项目实施风险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变化及报批进度、施工进度、设备供应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与公司的预测出现差异,面临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新能源装备市场变化,统筹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力争尽快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二)变更“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1、“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变更的原因

  公司决定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变更为修水县绿色食品科技产业园。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研发工作的实施地点,是基于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在整体规划和布局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增强研发中心与新能源设备制造的整体配套,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优化公司在新能源设备建设的布局,有利于发挥内部协同效应,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整体运营效率。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地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决策和审议程序合规合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募投项目的尽快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地点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地点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全体监事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欧克科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地点的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地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欧克科技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新能源设备生产建设及生活用纸智能装备扩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23        证券简称:欧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授权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6月6日(星期二)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欧克科技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欧克科技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会务常设联系人:李志辉

  联系电话:0792-7332288

  电子邮箱:tzzgx@jx-ok.com

  邮编:332400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参会股东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连同以上相关资料在2023年6月13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邮件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克科技”)股份          股,占欧克科技股本总额的       %。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表决事项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投票数,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则对该审议事项的表决无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事项明确表决意见,被委托人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请明确: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附件二: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23

  2、投票简称:欧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系统投票。

  证券代码:001223        证券简称:欧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霍勇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霍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霍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霍勇先生本次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生产产生重大影响。

  鉴于霍勇先生辞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且做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推荐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陈涛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陈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

  陈涛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2000年9月至2004年就读于陕西科技大学,轻化工程专业,大学学士学位;2004年7月至2010年7月,任职兴昂国际有限公司兴鹏鞋厂资深产品开发主管,负责外贸业务;2010年7月至2017年7月,任职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经理,负责公司代理品牌的产品开发业务;2018年1月到2019年2月,任职广州马克杜克时尚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市场运营经理,负责国内市场销售业务;2019年3月至今,任职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销售副总监,负责国外市场销售业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涛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胡甫晟先生为连襟关系,除此之外,陈涛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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