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试行网上申领“无犯罪记录证明”

我省试行网上申领“无犯罪记录证明”
2023年05月30日 06:35 媒体滚动

转自:辽宁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乐报道 无须赶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只需手机操作即可申领,目前我省公安机关试运行的网上申领“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功能,让沈阳市于洪区户籍、现在外地工作的方先生连连感叹,“太方便了!”

提起“无犯罪记录证明”,很多人并不陌生,在日常就业、升学、参军、出国(境)等场景中都可能用到,以往需由申请人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为最大限度提升服务效能,减少群众办事时间成本,日前辽宁公安开通“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网上申领功能,现在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试运行,预计6月中旬起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

据介绍,该功能适用于个人查询本人无犯罪记录。按照自愿原则,我省常住户口居民或持我省签发居住证在辽暂住人员,通过登录“辽宁公安”APP实名认证,提交相关材料并签名后,可申领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在户籍地查询的,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并签名确认;在居住地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并签名确认。目前,网上申领“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仅限沈阳市于洪区户籍人员和持于洪区签发居住证在辽暂住人员办理,如需纸质证明可选择纸质证明同步邮寄。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辽宁公安”APP自2019年11月正式上线运行,目前132项公安审批事项已实现网上公示、办理,群众随时随地自主申请、民警线上审批、服务过程全程跟踪的服务模式,打破了以往单一群众现场排队办理,窗口服务人员坐等的服务模式,实现了“线下”到“线上”的转变,成为公安服务群众的新窗口。共为企业群众提供查询、咨询、预约、申办等服务2497.1万件,办事数量278.4万次。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当由本人提出。个人在一年内申请查询3次以上的,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省公安厅行政审批处副处长李贵强介绍,在有效融合数据信息、公安业务、服务管理的基础上,全省公安机关将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以数字化倒逼资源共享、流程优化、服务增效,陆续推出更多便企利民事项,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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