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申请开始报名

2023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申请开始报名
2023年05月30日 06:28 媒体滚动

转自:石家庄日报

  本报讯(记者 宋 钧)5月29日,记者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市区2023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公开摇号分配申请报名于5月30日—6月5日期间受理,房源分布在63个小区,共2692套住房。

  据了解,本次公租房分配受理对象为2023年5月26日之前申请且已取得保障资格的未实物配租的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配租:购买或已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超过保障面积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保障对象;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保障对象;自动放弃配租、退房、被清退未满2年的家庭;个人或工作单位被计入诚信档案,在限制申请期间的家庭;18周岁以下孤儿。

  本次配租房源为腾空清退的空置房,分布在63个小区,共2692套。配租房源分为三类户型:60平方米以下的为A类户型,60(含)—80平方米的为B类户型,80平方米(含)以上的为C类户型。A类户型2464套、B类户型172套、C类户型56套。

  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提交《石家庄市区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配租意向申请表》;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并提交《石家庄市区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配租意向申请表》。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房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设有专门受理窗口,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申请。入住保障房的家庭要严格遵守保障房使用规定,保障房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改变用途,一经发现有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将立即收回住房,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计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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