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简称“万裕文化”)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金嘉兴实业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金嘉兴”)的通知,获悉万裕文化和重庆金嘉兴已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股份原质押情况
万裕文化分别于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22日将其持有的19,270,000股和50,730,000股本公司股票质押给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春城大街支行。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6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2020-42号)、《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2020-45号)。
重庆金嘉兴于2020年6月8日将其持有的15,000,000股本公司股票质押给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春城大街支行。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2020-40号)。
(二)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情况
近日,万裕文化和重庆金嘉兴分别将上述质押股份办理了延期购回业务,购回交易日延期至2024年9月21日,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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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万裕文化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金嘉兴是万裕文化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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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裕文化及重庆金嘉兴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本次质押延期购回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万裕文化及重庆金嘉兴所持有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万裕文化向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质押业务延期的通知》
(二)重庆金嘉兴向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质押业务延期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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