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贵银保监罚决字〔2023〕39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单位 | 名称 | 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汪振武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妨碍依法监督检查,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未按规定缴回许可证原件,以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进行关联交易,部分投资管理人选聘未经董事会决策程序确定,虚假列支财务事项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四条,《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并罚款二百零一万五千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州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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