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年06月03日 01:57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19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且不超过总股本的5%,即不低于21,694.9806万股且不超过43,389.9611万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8,753.7425万元,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423,956,7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最高成交价为6.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5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639,869,544.2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7月22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1,679.7580万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7,919.9395万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六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3-041号

  证券代码:112805 证券简称:18中联 01

  证券代码:112927 证券简称:19中联 01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中联重科”)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三名。

  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明华先生、监事何建明先生、职工监事刘小平先生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同意提名颜梦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同意提名熊焰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将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内容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逐项表决。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详见附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六月三日

  颜梦玉女士,女,1973年生,颜梦玉女士自2022年7月至今任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颜梦玉女士曾自2017年5月至2020年4月,担任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管理部经理;自2020年4月至2022年7月担任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颜梦玉女士于2001年获得了湖南大学会计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

  截止本次监事会召开之日,颜梦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总会计师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熊焰明先生,男,1964年出生。熊焰明先生于1999年12月成为建设部认可的建筑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并于2004年12月获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授予机械工业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熊焰明先生曾于1985年至1998年先后担任建机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等。熊焰明先生于1999年8月至2001年3月任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于2001年4月至2002年7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于2002年8月至2006年7月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并于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于2006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并于2006年8月至2014年6月兼任本公司工程起重机分公司总经理。熊焰明先生曾获得多个奖项,包括于1999年荣获湖南省技术创新先进个人称号,于1999年获长沙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于2007年获评为长沙市学术及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于2009年获湖南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奖,并于2013年获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代理商工作委员会颁发的“DCCCM十周年,助推代理制进步”功勋人物奖。熊焰明先生于1985年获中国武汉市武汉水运工程学院(现称武汉理工大学)港口机械设计及制造学学士学位,并于2007年6月获中国北京市北京大学北大国际(BiMBA)项目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截止本次监事会召开之日,熊焰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991,051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3-040号

  证券代码:112805 证券简称:18中联 01

  证券代码:112927 证券简称:19中联 01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中联重科”)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七名。

  公司董事詹纯新先生、贺柳先生、赵令欢先生、黎建强先生、赵嵩正先生、杨昌伯先生、刘桂良女士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同意提名詹纯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同意提名贺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同意提名张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同意提名张成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同意提名黄国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同意提名吴宝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同意提名黄珺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成虎先生、黄国滨先生、吴宝海先生及黄珺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内容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各位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六月三日

  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詹纯新先生:男,1955年生,詹纯新先生自1999年本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出任本公司董事,自2001年开始出任董事长。詹纯新先生于1994年1月成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于1995年获建设部认可为高级工程师,且自1997年9月起获建设部认可为研究员(教授级高工)。詹纯新先生曾担任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建机院”)多个高级职位,包括于1992年2月至1996年7月任建机院副院长,于1996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建机院院长。詹纯新先生亦兼任多项公职,于2002年当选中国共产党十六大代表,2003年当选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7年当选中国共产党十七大代表,2011年当选湖南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湖南省第十届省委委员,2013年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7年当选中国共产党十九大代表,2018年当选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目前,詹纯新先生亦出任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以及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副会长。詹纯新先生曾获得多项称号及奖项,包括于2010年5月获得袁宝华企业管理金奖(中国企业管理最高奖项),于2011年1月获得意大利2010年莱昂纳多国际奖,于2011年12月当选CCTV2011年中国经济年度人物,2013年1月,获得中国杰出质量人奖。詹纯新先生于1978年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于2000年获西北工业大学航空工程硕士学位,并于2005年12月获西北工业大学系统工程博士学位。

  截止本公告日,詹纯新先生持有公司10,929,076股股份;除担任长沙中联和一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联和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贺柳先生,男,1970年生,贺柳先生自2006年8月至今历任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自2018年4月至2022年9月担任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自2020年7月至今担任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9月起任党委书记);自2020年8月至今担任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1月起任党委书记)。贺柳先生曾自2005年7月至2005年9月,担任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律部部长;自2005年9月至2006年8月,担任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人力资源部部长;自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担任湖南兴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贺柳先生获得了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原湖南财经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以及长沙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截止本公告日,贺柳先生没有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总经理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维先生,男,1968年生,张维先生现任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维先生亦担任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瀚海云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致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张维先生获清科2022「投资界TOP100」投资人、2021「投资界TOP100」投资人,投中2021年度中国最佳私募股权投资人TOP20、2020年度中国最佳私募股权投资人TOP30等。张维先生获得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获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学位。

  截止本公告日,张维先生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成虎先生,男,1958年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西安交通大学金融商务智能与反洗钱研究中心主任,西安交大一同花顺金融科技研究院院长。张成虎先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国家金融信息化攻关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1项;主持教育部、银监会及陕西省等省部级项目20余项;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一二三等奖多项,出版学术专著10部,主编教材5部,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

  截止本公告日,张成虎先生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国滨先生,男,1968年生,黄国滨先生现任摩根大通证券(亚太)有限公司高级顾问。黄国滨先生自1999年至2011年在中金公司工作,负责中金重要客户及重大项目融资和投行业务,曾任中金投行人力资源委员会主管,业务开发委员会主管,中金公司欧洲投行部主管及投行运营委员会委员。自2011年至2015年担任高盛中国大工业组主管。黄国滨先生自2015年加入摩根大通,曾担任摩根大通全球投资银行中国首席执行官、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首席执行官兼投资银行主管。黄国滨先生毕业1991年毕业于同济大学,获工科本科学位,1997年获得英国兰卡斯特大学管理学院MBA。 黄国滨先生曾获上海海外金才,是同济大学校董。

  截止本公告日,黄国滨先生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宝海先生,男,1975年生,西北工业大学机电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航空发动机先进制造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长期从事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五轴数控加工以及智能制造技术的研究工作,分别获西安交通大学流体机械及工程专业工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于西北工业大学机电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出站后留校任教。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和国际会议上发表论文80 余篇,其中SCI 收录40余篇,EI 收录20余篇。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0 余项、省部级和企业合作课题20余项。先后主持完成自由曲面离心式叶轮、航空发动机叶片、整体叶盘等五轴数控加工专用编程系统的开发工作,并在多个国家重点型号工程中应用。获国防科工局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发明专利16项、国家软件著作权登记12项。现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评审专家以及Applied Mathematics and Computation、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dvanced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Advances in Engineering Software等国际期刊和机械工程学报、航空学报等国内著名期刊的审稿人,兼任陕西省计算机学会智能制造专委会主任、陕西省工业工程与管理学会理事、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智能制造专委会委员。

  截止本公告日,吴宝海先生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珺女士,女,1976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湖南大学教授、博导,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个人会员,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湖南省财务学会理事,湖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曾任湖南大学讲师、副教授,目前兼任新五丰华自科技岱勒新材独立董事。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英国 Durham 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等职。

  截止本公告日,黄珺女士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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