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6月03日 01:57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6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22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郝忠礼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中宠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弃权票0 票,关联董事郝忠礼、郝宸龙、江移山、张蕴暖回避表决。

  截至2023年6月2日,公司股票在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已经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不含本数),即24.06元/股的情形,已触发“中宠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由于“中宠转2”存续至今的时间较短,距离6年存续期届满尚远。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行业发展前景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中宠转2”转股价格。

  相关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2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6.00元/股为基准,以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5,001万元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1,389,166股(不含不足回购1股的部分,下同),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723%;以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2,777,77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445%。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0)。

  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3年5月24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35.9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共计2,313,42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94,112,698股的0.787%,最高成交价格22.0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20.02元/股,涉及成交总金额49,433,131.98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共计2,313,42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94,113,695股的0.787%,最高成交价格22.0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20.02元/股,涉及成交总金额49,433,131.9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均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实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4月20日)前五个交易日(即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13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2,329,2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5,582,300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次回购股份充分体现了管理层对公司业务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2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中宠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3年6月2日,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下简称“公司”)在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已经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不含本数),即24.06元/股的情形,已触发“中宠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中宠转2”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后(即自2023年6月3日起),如再次触发“中宠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中宠转2”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中宠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06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公开发行了7,690,459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6,904.59万元。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0月31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5月1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至2028年10月24日。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中宠转2”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8.35元/股。

  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中宠转2”的转股价格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3年5月24日)起由28.35元/股调整为28.3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中宠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中宠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不含本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后暂不向下修正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3年6月2日,自本可转债存续期起始日至今已经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不含本数),即24.06元/股的情形,已触发“中宠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中宠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由于“中宠转2”存续至今的时间较短,距离6年存续期届满尚远。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行业发展前景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中宠转2”转股价格。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后(即自2023年6月3日起),如再次触发“中宠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中宠转2”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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