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广西新闻频道
(原标题:防“烂尾楼”!广西出台新规,获预售许可前不得开展销售活动、不得订立意向合同)
证券时报e公司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办法》。据悉,为防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和项目“烂尾”风险,《办法》中增加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当与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商业银行签订预售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并就如何确定重点监管额度和使用监管额度内资金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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