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南京晨报
晨报讯(通讯员 杨昌平 夏文娟 马春芳 李倩 吴瑶瑶 蔡蕾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近日,江宁开发区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辖区胜太路发生一起小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碰撞事故。
民警赶至现场,经调查,驾驶员开车门时没注意观察,结果撞了电动车,驾驶员张某被认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秣陵交警中队近日接警了一起小车和电动车的碰撞事故,幸亏没有人员受伤。经调查,事故系电动车逆向走快车道所致,电动车骑车人同样要承担事故的责任。
江宁汤山交警中队日前也处理了一起开车门引发的事故,近日,在汤山街道汤泉东路,司机王某打开车门时,正好撞上了一位骑电动车的过路人,导致对方腿部受伤,此次事故王某将负全部责任。近日,在江宁天元东路亮青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江宁高新区交警中队调查了解到,事发当时,电动自行车沿天元东路直行过亮青路口时,被亮青路上右转的小轿车撞翻。庆幸的是,电动车驾驶人按要求佩戴了安全头盔,头部没有大碍,身上多处擦伤。近日,谷里中队接到市民报警称,在牛首大道岱山墓园路段发生一起两车碰撞事故。经现场调查,事故系陈某驾车突然变道超车,后方车辆避让不及所导致,陈某被认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麒麟交警中队近日处理了一起两车追尾事故,经调查,事发时后车驾驶员弯腰去拿手机,结果车辆失控引发事故,后车驾驶员被认定承担事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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