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6月6日公告,上交所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暨实际控制人胡黎强、时任董事、副总经理暨实际控制人刘洁茜、时任董事会秘书汪星辰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公司收购凌鸥创芯38.87%股权的交易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刘洁茜前期针对该部分股权的回购承诺等相关利益安排,对于投资者判断该项交易必要性、估值合理性等具有重大影响,公司应当在收购股权公告中,及时、充分地披露相关利益安排,并明确提示相关风险。但公司未及时披露存在的相关协议安排,迟至问询函的回复中才予以披露,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未揭示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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