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为持续推进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3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茶叶过度包装典型案例。其中,北京澜溪轩茶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因茶叶过度包装被通报。
2024年1月10日,大兴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北京澜溪轩茶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涉嫌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一案的案件交办通知书和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北京澜溪轩茶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生产的“观冶chalourcup茶仆乐8度冷弹”24枚——正山小种红茶(规格型号:96g(4g×24)/盒,生产日期2023-6-1),包装空隙率为73%,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1<Q≤5g的,包装空隙率≤70%”的规定要求。
2024年1月25日,大兴区市场监管局对北京澜溪轩茶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其改正。2024年2月5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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