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
(图源: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内容如下:
职工全款购买存量房(二手房),共有产权人之间关系非父母、配偶或子女的,自不动产权证书签发之日起满6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全款购买60平米(含)以下存量房(二手房),自不动产权证书签发之日起满6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职工全款购买存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一年内将所购房屋出售并申请本市无房且租房提取的,须与全款购房提取日期间隔满一年。
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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