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西藏日报”消息,3月29日,西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卫东辞去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公开资料显示,王卫东,男,汉族,1968年5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王卫东曾长期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简称“国管局”)工作,并于2010年12月任国管局房地产管理司司长。2014年2月,王卫东任国管局党组成员,一个月后兼任国管局办公室主任。
2016年,王卫东调任中央纪委副秘书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两年后获任中央巡视组副部级巡视专员。2019年6月,王卫东于履新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后获任自治区监委主任。
此番卸任西藏自治区监委主任前,王卫东曾亮相2月28日在京召开的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总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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