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原党委书记顾晓园贪污、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4年3月29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原党委书记顾晓园贪污、受贿,被告人顾宏文贪污一案,对被告人顾晓园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被告人顾宏文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被告人贪污、受贿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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