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2024年第1期药品质量的通告
(2024年 第1号)
依据年度抽检工作计划安排,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抽检。现将抽检中发现的5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信息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我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查处。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7日
不符合规定药品涉及无锡市张生记中药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汉唐制药有限公司、江苏东莲药业有限公司等标示生产企业。具体信息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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