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装小女孩隔空猥亵多名幼女,被顶格量刑!

男子伪装小女孩隔空猥亵多名幼女,被顶格量刑!
2024年03月29日 20:33 正义网

“我们玩个游戏吧,我做什么你就做什么,通过‘三关’我们就能当闺蜜啦。”

“我10岁,家住XX,在XX上学,你呢?”

“我都给你发了照片,你不给我发就是不把我当朋友!”

“可以像我那样拍吗?只穿内衣拍。”

“能全露吗?”

……

很难想象,这些对话出现在一个小学女生的手机聊天记录里中自2019年起,男子舒某便伪装成10岁左右的小女孩,在网上约多名7岁-14岁未成年女孩“处闺蜜”,借此向她们索要私密照片。

2023年8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以舒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又追加起诉其强制猥亵罪。因舒某猥亵儿童众多且猥亵手段恶劣,检察机关建议对其猥亵儿童罪顶格量刑有期徒刑十五年、强制猥亵罪量刑有期徒刑一年。

2024年3月28日,海淀区法院依法判决舒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一条线索牵出40余名被害人

2022年7月,海淀警方接到辖区内某网络平台报案,称其员工日常巡查后台时,发现有平台用户向未成年人索要隐私照片。在充分排查线索、锁定目标后,警方赴四川将犯罪嫌疑人舒某抓获,并从其使用的电子设备中提取到大量未成年女童私密部位照片、视频。

舒某手机中的涉案照片、视频。舒某手机中的涉案照片、视频。

舒某到案后供述,他从2019年起,便在互联网上伪装成10岁左右的女孩,主动结识“同龄”女性网友,通过“处闺蜜”等方式骗取对方信任,获取其个人信息,后采取诱骗、威胁、恐吓等手段让对方按照自己的要求拍摄半裸、全裸照片,及录制私密视频等,以满足自己的个人性癖好。

舒某与一女孩的聊天记录。舒某与一女孩的聊天记录。

据舒某交代,他用此方式隔空猥亵女童达40余名,与公安机关调取的电子数据相符。然而,直至此次案发前,这些被害人竟无一人报警。这些女孩为什么会相信他?为什么在被侵害后没有报警?她们的家人知道吗?

“朋友”传授经验,自己融会贯通

最开始,舒某在一个“同好群”认识了一位群友,教他用招童模作借口,在网上私聊低龄女孩并骗取她们的私密照片。但舒某按此人传授的方法实际操作后,发现效果并不理想,大部分人都会把他当成骗子,拒绝提供照片。后来通过观察,他逐渐琢磨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独家”方法——“处闺蜜”。

在低龄女生群体中,从网上找闺蜜是种“潮流”,不少女孩都会在自己社交平台账号的昵称后面带上一个“已有闺”的备注。她们认为能在网上找到闺蜜是件值得骄傲的事,足够以此作为谈资,于是十分热衷于网上交友,还会在自己的主页或昵称上体现出来,而这恰恰给有心之人提供了便利。

某社交平台上的用户昵称。某社交平台上的用户昵称。

舒某抓住她们的这种心理特点,将自己伪装成她们的同龄人,名字、头像、主页、个人资料等都精心设计,接着便开始寻找“猎物”。他深谙循序渐进的道理,自创了处闺蜜的“三道关”,即交换真实信息、交换私密照片、交换私密视频。对于女孩们来说,通过这三轮考验就能拥有一个“闺蜜”,而对于舒某来说,“通关”意味着他已经可以实现对她们的控制。

舒某以“处闺蜜”为借口提出要求,单纯的女孩们虽然觉得难为情,最后也大多为了“闺蜜”而选择妥协。殊不知网线那头的“闺蜜”,其实是个二十多岁的男子。

不同“人设”,殊途同归

除了伪装成女孩们的“同龄人”,舒某还给自己打造了许多“人设”:有时他是身世凄苦的孤儿,被现在的父母收养,还遭受家中哥哥的侵犯,想要找同龄人说说心里话;有时他是经验丰富的网红“小推手”,可以教女孩们如何涨粉,比如“要穿得露一点”;有时他是慧眼识珠的“小星探”,有一个导演姐姐正在选童星,想要参选得先发张照片看看条件;有时他是需要帮助的留守儿童,胸部患病,与他人有异,想要看看对方的胸部,因为“不知道正常女生的胸部是什么样子的”……

舒某哄骗被害人拍裸露视频。舒某哄骗被害人拍裸露视频。

通过这一系列操作,大部分女孩都会上他的当。如果在这过程中有人犹豫,舒某就会以“不处闺蜜了”为由“情感绑架”她们。出于对“闺蜜”的不舍,女孩们通常会配合他的要求,而一旦提出拒绝,舒某便会以对方此前提供的个人信息或裸照等作为要挟——

“你是不是瞒着爸爸妈妈玩手机?我要告诉他们。”

“我知道你的真实信息,我去告诉你的老师、同学。”

“你给我发这种照片、视频也是犯罪,要是报警,你也会被抓起来。”

如此一来,女孩们即便再不情愿,也只能受他摆布,听从他的要求。

舒某威胁不想配合他的女生。
舒某威胁不想配合他的女生。舒某威胁不想配合他的女生。

据了解,舒某除了在网上主动结识低龄女孩外,还会让她们引荐自己的姐妹、同学、邻居等。在这些被害人中,有不少人本就关系亲近,舒某甚至还会利用这层关系达到“制衡”的效果,通过她们互相“争宠”,从而实现自己的目的。

40余名被害人,家长竟无一人报警

“很多被害人因为年纪太小,意识不到自己被侵害了,所以不会选择告诉家长或者报警。而大部分家长在我们去取证之前,其实已经知道孩子给舒某发送了私密照片、视频。”海淀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李思瑶表示,虽然家长们知情,但他们因为各种原因都没有选择报警。

据李思瑶介绍,有的家长在发现事情经过后,仍然选择相信舒某是个小女孩,并没有意识到孩子被隔空猥亵。而舒某面对这种情形时,也会保持自己的人设,让被害人家长心生怜惜,在他承诺会把照片、视频删除后,只是将其拉黑、删除处理。而有的家长意识到了孩子受到侵害,在与舒某对峙时,由于舒某威胁会把孩子隐私照片、视频传播出去,或者考虑到他知道孩子个人信息,会危害到孩子安全,所以不敢报警。

“有位家长我印象很深刻,当我们告诉她坏人已经被抓住的时候,她就一直哭,说自从孩子发生这种事,她一年多都没有睡过安稳觉。”李思瑶说,也有的家长知道孩子被侵害,但他们觉得这种事情不光彩,不仅没有选择报警,还会对孩子动辄打骂。这也为司法机关后续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困难。

虽然舒某供述及电子数据都显示其隔空猥亵了40余名未成年被害人,但是仍然需要找到被害人取证核实才能依法予以认定。因被害人数差异会导致不同的量刑结果,为了严惩犯罪,不枉不纵,需要进一步查实被害人身份并调取她们的证言。然而由于网络犯罪及性侵害犯罪的特殊性,案件侦破存在极大难度:

一是核实被害人难。由于犯罪时间跨度大,聊天记录被覆盖无法恢复,只能通过舒某手机中保存的被害人照片、视频,通过人脸识别等方法查找被害人。但由于被害人年幼,有人尚无人脸识别数据,有人则是数据无法比对上。

二是查找被害人难。此案系通过网络实施犯罪,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很多为偏远地区的留守儿童,很难与对方取得联系。

三是找被害人取证难。由于对性侵害的避讳,被害人及其家属大多以各种理由不愿意承认,也不愿意配合司法机关取证。

经过多方异地协作,公安、检察机关承办人一年间多次远赴陕西、湖北、黑龙江、四川、内蒙古等地进行取证,面对不同情况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适时调整询问方案,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最终成功核实了20名被害人身份,其中19名被害人及家长愿意配合取证,有1名被害人家长在司法机关多次劝说下仍拒绝孩子作证。

经开庭审理,2024年3月28日,法院对该案作出如上判决。

新闻多一点

“隔空猥亵”是指行为人为满足性刺激等目的,以互联网为媒介,打着“个性交友”“招募童星”等幌子,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方式,实施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

2022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指出,近五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上升,其中“隔空猥亵”案件高发、频发,未成年人非常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网络猎物”。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作者:徐晴子 高文雯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未成年人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4-01 宏鑫科技 301539 10.64
  • 03-29 灿芯股份 688691 19.86
  • 03-27 无锡鼎邦 872931 6.2
  • 03-25 中瑞股份 301587 21.73
  • 03-22 广合科技 001389 17.43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