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吕敏)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绍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批复。
(图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根据批复,浙江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该《规划》。到2035年,绍兴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8.2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9.2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65.1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997倍以内。
《规划》提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城市协调布局,深度参与杭州都市圈建设,加快杭绍、甬绍一体化发展,共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保护绍虞平原、诸暨盆地、嵊新盆地等重要的粮食生产空间,优化香榧、珍珠等特色农产品生产空间布局。塑造会稽山生态人文绿心,保育天台山-四明山、龙门山等生态屏障,提升曹娥江、浦阳江等流域及平原河网水源涵养、水质净化能力。提升中心城区人口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构建多中心、网络化、集约型的市域城镇体系,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升级,重点布局现代特色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集群。
同时《规划》还提出,加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探索“土地整治+”模式,统筹推进城乡有机更新、闲置土地处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开展国土绿化,统筹推进平原和山区森林建设。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手段,加强鉴湖、白塔湖等湿地公园保护修复。优化供水、用水结构,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要水域空间。
此外,《规划》还提到,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城乡空间品质、高质量做好规划实施保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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