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ST莫高 公告编号:临20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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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7日 01:50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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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3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关于营业收入。年报显示,2023年公司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9,848.51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17,443.22万元,归母净利润-4,143.86万元,扣非净利润-4,051.77万元。葡萄酒、药品、降解材料制品业务毛利分别为56.41%、33.80%、-21.04%,相较2022年分别增加11.24%、16.69%和32.16%,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波动幅度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业务披露2023年前十大客户、供应商及新增客户、供应商名称、销售及采购金额、占比、产品名称及类型、结算周期及方式、资金流入情况以及收入确认政策,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客户及供应商结构是否发生显著变化;(2)结合报告期内不同产品成本结构、销售区域、主要产品竞争力、市场占有情况、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情况等,量化分析各项收入及毛利率大幅变动的具体原因,并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具备可持续性;(3)结合客户及供应商结构,采购模式、合同主要条款等,说明能否有效抵御原料和产品价格波动;(4)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研发投入等方面,详细说明公司降解材料及制品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存在应扣除收入未按规定扣除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收入确认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内容、相关审计程序涵盖的科目金额和比例等,并对公司营业收入是否真实、准确及营业收入扣除是否完整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地膜业务。2023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向甘肃宏远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宏远)采购原材料的同时,向甘肃宏远销售地膜,交易金额分别为235.25万元、280.05万元。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显示,公司地膜业务收入合计达到511.61万元。前期公告显示,2023年8月,公司以自有现金出资人民币2040万元,占投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51%;甘肃宏远以经评估确认的农膜生产线等实物资产(含商标)出资1960万元,占投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49%。请公司:(1)补充披露地膜业务的具体业务模式,主要交易产品、主要客户、供应商信息、合作时间、交易金额、资金往来情况、定价依据及与关联方的交易等情况,说明标的公司是否具备独立经营能力;(2)说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方式,结合重大经营决策安排、管理人员派驻、资金技术、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结构等,说明公司能否对实施有效控制,是否对甘肃宏远存在重大依赖。

  3、关于资产减值。年报显示,2023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74.27万元,其中分别对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高聚和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62.93万元、911.34万元,此外,甘肃莫高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高阳光)固定资产资产组评估存在增值。2023年业绩预告回复显示,2021-2023年,莫高阳光产能利用水平分别为17.68%、7.36%、5.41%,2021年到2023年相关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0.79%、-16.88%、-11.52%。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1.53亿元,占2023年期末净资产的17.4%,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25.41万元。请公司:(1)详细列示固定资产减值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减值测试过程、公允价值测算方法及依据等,并结合产品毛利、在手订单、未来产能预计情况及主要依据,说明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以及以前年度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结合存货类别、具体构成、可变现净值、库龄、周转情况以及在手订单等,详细说明存货跌价准备测算过程,说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除上述资产外,其他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及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4、关于货币资金。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约0.50亿元,同比减少76.47%。其他流动资产1.55亿元,同比增长4,091.67%。主要原因为定期存款1.5亿元由货币资金转入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所致。请公司:(1)结合公司本年度营业收入大幅上涨、公司营运资金情况等,说明公司现有可支配的货币资金能否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并说明将定期存款由货币资金转入其他流动资产列报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2)补充披露期末货币资金的存放银行、对应金额、期限、利率等,说明是否存在以定期存款、存单等资产为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质押担保的情形,上述存款是否受限。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关于往来款。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中,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579.35万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1,712.93万元,年度报告未披露往来款的业务性质及内容。请公司补充披露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的主要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象、金额、发生时间、款项用途以及形成原因等,并说明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请年审会计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6、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848.51万元,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516.48万元,应收款项融资2,199.56万元,二者合计在营业收入中占比23.7%,部分账龄较长。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五名欠款方的名称、金额、交易背景和标的、是否为公司关联方、信用期及款项回收情况;(2)结合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情况,说明账龄组合中各项参数选取的依据及合理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10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积极组织有关方面按照《问询函》的要求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落实相关要求,积极就《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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