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粮食加工品监管力度

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粮食加工品监管力度
2024年04月17日 14: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持续巩固粮食加工品食品安全监管成果,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指导企业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一查许可条件保持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变更情况不符合要求、生产工艺流程与企业申请许可时提供的不一致、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改变功能间功能、人流物流存在污染风险等问题。

二查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或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未按照标准进行检验,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等问题。

三查真菌毒素污染情况。检查小麦粉、挂面、玉米面(渣、片)、酸汤子、臭碴子等粮食加工品是否存在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俗称“呕吐毒素”)、赭曲霉毒素、米酵菌酸等真菌毒素污染风险问题。

四查食品检验情况。检查企业原粮入厂和成品出厂自检是否存在不具备与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未按期检验检定或校准仪器、未配备与原料及产品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文本(含内控标准)、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项目进行检验等问题。

五查食品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使用的原料与进货查验记录不一致、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未建立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未建立并落实食品生产记录制度、未监测有温湿度要求的生产环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未落实、设施设备及生产加工场所不清洁等问题,严查大米生产企业违规使用香精生产等问题。

六查食品标签标识标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产品标签标识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等情况。

截至目前,共检查19家粮食加工品生产企业。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按照食品风险分级分类管理,认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持续加大对粮食加工食品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细化责任落实,管控食品安全风险,提升企业自觉自律、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意识。(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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