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吕敏)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对《嘉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根据批复,浙江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规划》。《规划》提出,到2035年,嘉兴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0.7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0.7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25.05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61.9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03倍以内。
《规划》提到,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全省接轨上海的桥头堡、承接上海辐射的门户”功能,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先行示范。深度参与杭州都市圈建设,联动湖州市共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夯实“浙北粮仓”农业生产基础。守护水乡特色生态空间,保护市域南部沿湾生态带和北部湿地生态带。构建多中心网络化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辐射带动能力,完善县域中心城市功能。以G60科创走廊为重点,优化布局创新产业空间,打造现代产业体系。
《规划》还提出,加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探索“土地整治+”模式,统筹推进城乡有机更新、闲置土地处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稳定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统筹区域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和保障能力,重点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要水域空间。强化陆海统筹,综合保护与利用港口、航道等资源,推进嘉兴港发展,加强生态海岸带建设。
同时,《规划》还明确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城乡空间品质、高质量做好规划实施保障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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