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吕敏)4月12日,黑龙江省森工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森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图源:黑龙江省森工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通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单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9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
二是明确从目前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30倍,调整为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40倍。
三是明确新增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可将贷款申请日期前一年(12个月)内的租房提取金额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的规定。
四是明确《通知》实施时间,调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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