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新郑市公安局4月18日通报,关于4月14日21时许,在龙湖镇文昌路泰山路交叉口发生的打架斗殴一事,经过公安机关缜密细致调查,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徐某辉(40岁)酒后失德,主动挑起事端,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目前,徐某辉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新郑市公安局此前通报,4月14日21时41分许,新郑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龙湖镇文昌路泰山路附近有人打架,民警迅速到场处置。经查,4月14日21时许,徐某辉(40岁)、刘某刚(38岁)等人聚餐饮酒后,行至文昌路与泰山路交叉口时,偶遇林某(40岁)等人。徐某辉酒后对林某女儿言语不当,引发林某不满,随后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双方不同程度受伤,伤者经送医救治后已出院。该局已依法对徐某辉处以行政拘留13日,对刘某刚处以行政拘留11日并处罚款500元。
来源
编辑 孟紫薇
流程编辑 严圣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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