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泉州发布
记者19日从市城管局获悉,近期,泉州中心市区、各县市建成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混装混运”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其中,4月1日至5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据悉,整治行动将全面排查整改分类收运车辆,严格按照四分类原则落实专车专运,所有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或张贴统一规范的分类标识,确保“桶车一色”,同时保持车容车貌整洁美观,严禁“滴洒漏”。
“集中整治期间,市、区两级组织执法人员,采取不打招呼、明察暗访等形式,对生活垃圾分类屋(亭)、集中收运点等桶车衔接的点位以及市民投诉举报点位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17日,全市已规范车辆标识521辆,规范专车专运270辆,接到群众举报2起,开展执法检查14次。
集中整治期间,如有发现垃圾分类“混装混运”等违法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有关部门将及时处理。
各县市区举报电话如下:
鲤城区:22355060
丰泽区:22536552
洛江区:22651965、22061038
泉港区:68162110
石狮市:83033110
晋江市:85512319
南安市:86359868
惠安县:87382893
安溪县:23232221
永春县:23882759
德化县:23587119
开发区:22353051
台商区:27396650
来源:泉州发布
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林福龙
通讯员:林锦涛 实习生:吴洒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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