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工委:学生欺凌构成严重不良行为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置

人大法工委:学生欺凌构成严重不良行为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置
2024年04月20日 00:23 北京青年报

    4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发言人杨合庆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在现场,有记者提问,近期,学生欺凌问题引发广泛关注。2020年我国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如何更好地推动两法实施,进一步发挥其在治理学生欺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作用?

    杨合庆说,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学生欺凌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一是规定了学生欺凌的含义,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二是强调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欺凌他人。三是明确学校处置学生欺凌的责任,包括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依法认定和处理学生欺凌行为;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四是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

    学生欺凌如果构成严重不良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置,包括依法将欺凌者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作出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等。

    此外,学位法草案二审稿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杨合庆说,学位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从完善学位授予条件和程序、明确相关主体责任等方面作了进一步修改,提高学位授予的规范性。

    一是进一步明确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授予条件。二是完善答辩程序。三是明确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责任。四是细化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的责任。五是增加规定不授予学位的情形,对学术不端等行为加强全过程控制。六是完善学位争议处理程序。

    与此同时,国防教育法修改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杨合庆介绍,国防教育法修订草案共6章39条,维持了现行法的结构体例、章节设置,新增、修改33条。

    主要修改内容有:一是明确国防教育的指导思想、国防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二是完善学校国防教育体系。三是拓展社会国防教育范围和方法渠道。四是加强国防教育的保障。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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