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20日 05:55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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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322                证券简称:箭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谢岳荣先生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系其为西安市乐华恒业泾河新城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相关合同发生纠纷,导致上述股份冻结。谢岳荣先生已督促协议各方积极交涉,争取早日解决诉争事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4月2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

  注2:共青城乐华嘉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2024年第一季度合计减持535,600股公司股份,减持的激励对象不涉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注3:红星喜兆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7月更名为西藏红星喜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4: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369,6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443%,不纳入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岳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小内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健军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谢岳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小内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健军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0日

  证券代码:001322         证券简称:箭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3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箭牌家居”或“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期初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16,964,302.75元,2023年度合并报表当年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4,642,662.96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37,129,903.85元、扣除对股东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 177,672,753.33元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826,804,308.53元;母公司(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期初未分配利润628,327,341.17元,2023年度当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为371,299,038.50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37,129,903.85元、扣除对股东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 177,672,753.33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784,823,722.49元。同时,公司将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即公司2023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84,823,722.49元。

  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建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970,122,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即将回购并注销的部分用于股权激励的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即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970,122,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369,600股以及即将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524,750股(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已离职或已提出离职申请而即将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524,750股限制性股票;如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上述限制性股票尚未完成回购注销,则届时将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注)后的966,227,650股为基数,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约为127,542,049.80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0.04%;2023年公司共使用9,981,718元现金用于股份回购,则合计现金分红总金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2.39%。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情形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注:根据《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解除限售条件约束,且解除限售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解除限售。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等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同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3、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相关说明

  1、该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大创新投入、技术改造投入、数字化建设、渠道结构优化、品牌建设等方面,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该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投资者可通过公司投资者热线(0757-29964106)、电子信箱(IR@arrowgroup.com.cn)、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方式向公司提出意见或建议,公司将及时答复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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