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执行,事关电价!

5月1日起执行,事关电价!
2024年04月25日 11:40 十堰发布

转自:十堰发布

日前,湖北省发改委发布

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调整方案

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新政策有什么变化?

一起来看看吧

↓↓↓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477号)相关要求,我省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新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据国网十堰供电公司营销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与原分时电价政策相比,新政策可概括为“三变三不变”。

三不变

➤维持政策实施范围不变

➤维持峰、平、谷时长不变

➤维持电价浮动系数不变

三变

➤白天高峰变平、谷

将原9:00-15:00作为高峰时段的6个小时调整为平段和低谷时段。午间光伏大发的12:00-14:00设置为谷段,其他日间4个小时设置为平段。

以2024年4月份公布的1-10千伏两部制电价用户为例:调整前9:00-15:00均是高峰电价0.9676元/度,调整后9:00-15:00分为平段和低谷两部分,加权计算的平均电价降至0.5881元/度,降低0.38元/度。

➤平、谷时段有连贯

新政策8小时平段、8小时谷段交替分布,谷、平、谷、平16个小时保持连续性,有助于企业连续性安排生产,有效地减少降低设备启停次数。

➤季节性尖峰时段有区分

夏季7、8月20:00-22:00为尖峰,其余季节前移至18:00-20:00,促进新能源消纳。

具体时段划分:

尖峰时段: 7月、8月20:00-22:00,其他月份18:00-20:00(共2小时)

高峰时段: 7月、8月16:00-20:00、22:00-24:00,其他月份16:00-18:00、20:00-24:00(共6小时)

平时段: 6:00-12:00、14:00-16:00(共8小时)

低谷时段: 0:00-6:00、12:00-14:00(共8小时)

据介绍,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用电执行分时电价,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商业用电和机关、部队、学校、医院、城市公共照明等非居民照明用电不执行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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