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努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共同努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2024年04月26日 08:42 镇江日报

本报记者 谢 勇

“世界知识产权日”,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01年4月26日设立,目的是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的法律环境。

在当今全球化和数字化的时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不仅关乎个人创作者的权益,更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关键因素。

今年是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记者采访了一些宣传活动和典型案例,希望借此增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尊重。

主题宣传活动 吸引各方参与

4月25日上午9时,由七里甸街道司法所和江苏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知识产权学院联合举办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创造”主题宣传活动,在五里社区举行,很多企业、居民、志愿者参与了此次活动。

记者在现场看到了一份“知识产权——守护创新之火”的宣传册,内容丰富:介绍了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最主要的三种知识产权是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也被统称为工业产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现场法律志愿者介绍说,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可以推动企业创新、增强企业竞争优势、提升企业形象及信誉、增加企业无形资产。企业可以通过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加强员工知识产权培训、运用法律手段等方式,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七里甸街道司法所所长蒋佃能表示,活动意在通过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宣传册和现场互动,提高大家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进而增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每个人都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受益者和参与者,只有共同努力,才能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向前发展。我们在向辖区企业、居民进行宣传的同时,也会协调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

挂牌督办案件 盗版高校教材

记者本周从市检察院了解到,由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印刷侵权盗版高校教材2万余册的被告人夏某、毕某等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至一万五千元不等。

夏某、毕某在大学期间通过经营二手书生意赚到了第一桶金,并让原本拮据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毕业之后,他们决定将二手书生意作为创业项目,做大做强。通过大学期间的积累,他们发现仅靠回收二手教材已供不应求。

于是,夏某与毕某策划并分工,自行印刷相关教材,由夏某负责联系印刷厂,毕某负责联系学生订书。他们还在驻镇某高校的多个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发展了学生代表,由学生代表帮助他们收集统计每学期需要的教材名称和数量,向预定教材的学生每人收取50元订金。经查,2022年底至2023年2月,二人接受25个学院7000多名学生的预定,订金合计35万余元。

此后,夏某、毕某印刷盗版的2万余册教材被查获,案件涉案人员众多且系跨区域作案。该案被国家版权管理局、印刷发行局等六单位联合挂牌督办。

案发时正值新学期开学之际,为防止学生开学无书可用,检察机关第一时间联合公安机关走访学校,告知此情况,由校方联系学生及时做好教材补订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版权保护意识,检察机关还组织开展了“版权保护进校园”活动,向学校制发《风险防控提示函》,组织观摩庭审,从学生自身及外围环境全面提高和营造版权保护的意识。

终审判决后,检察机关及时建议公安机关对查扣的涉案图书进行集中销毁;同时,针对教材盗版的现象,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出版社等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研究制定预防和打击处理方案,共建共治版权生态。

涉外电商企业 版权纠纷损失大

“最近我们接到了一起本地企业有关版权纠纷的案件咨询。本来在国外电商平台进行的产品销售,因受到第三方版权备案的影响,遭受下架处理。半年多时间,企业已经损失数十万元。”江苏固维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易小辉告诉记者。

我市一家从事国际贸易的公司,除了日常的线下贸易,还在某国外电商平台进行窗帘等纺织品的线上销售,其中不乏畅销品。此前,该公司突然接到国外电商平台通知,要求对相关产品进行下架处理。理由是有人在贵州版权局对该公司使用的LOGO进行了版权备案。因此,平台管理人认为该公司提供的著作权作品与己备案的作品近似,涉嫌侵权。

贸易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LOGO图案加文字等具有最低限度的独创性,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自己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且涉案作品已在美国版权主管部门进行过登记,自己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

“鉴于电商平台无义务审查并确定是否涉嫌侵权,按其与客户商品上架合同约定将涉嫌侵权商品下架并无过错。”易小辉认为,涉事企业可以通过确认不侵权诉讼,进行司法确认,洗清和排除侵权嫌疑。“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在竞争对手举报、投诉或发出侵权警告,但又故意拖延,不及时行使行政或司法权利确认是否侵权的情况下,被举报、投诉或警告的一方积极作为,主动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尽快确认、界定彼此权利边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易小辉介绍说,确认不侵权诉讼是知识产权审判独有制度设计和安排,这是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当事人应该了解和善加利用的方式,“对于本地这家贸易企业来说,一旦通过诉讼获取判决书等法律文件后,再发送平台,就可以请求产品重新上架,恢复正常运营,避免损失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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