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证券时报·e公司
e公司讯,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合规管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开展相关证券业务;二是多名员工曾存在买卖股票、出借个人证券账户的行为,公司对员工行为监测监控不到位。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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