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宜金监复〔2024〕13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你行报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关于呈报许卓明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光银南昌字〔2024〕3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核准许卓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在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于任职后10日内向我分局报送任职文件。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注销行政许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
2024年4月22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