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27日 06:08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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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报告期内,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533,880股,并于2024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456,668,856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进展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99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533,88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86.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081.281.7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918,705.0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2月29日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361Z0061号)。

  2024年1月12日,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新增的20,533,88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完毕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456,668,856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36,134,97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533,880股。

  (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进展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24年3月8日完成股票购买,已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0,73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4%,成交总金额为32,720.12万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庆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晓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荣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陈庆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晓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荣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庆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晓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荣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5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6,551,724股,每股面值1.00元/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59,999,999.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904,551.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2,095,447.48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21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6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99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533,88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86.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081,281.7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918,705.0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2月29日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361Z006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48,904.6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421.52万元,其中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且尚未归还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6,250.00万元。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度,本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55,326.17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116.6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0万元。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毕销户手续。

  2、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度,本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9,091.8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29,399.99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系部分发行费用尚未划转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7月,公司及公司募投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松柏支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11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清星马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海通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情况良好。

  2、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12月,公司及公司募投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高山支行及保荐人海通证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金额包含尚未划转的部分发行费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本年度部分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食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0月31日。

  公司“食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是基于公司全产业链战略布局和食品产业规模化发展的需要,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虽然公司募投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仍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食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所需购置产线和设备以进口定制设备为主,设备供应商备货时间周期较长,特别是部分高阶设备产能较为紧张,进一步延长了设备交期,设备运输、安装及调试等后续环节相应延缓,导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整体不及预期。为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保证募集资金运用合理性、降低募集资金投入风险,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调研和规划工作不断优化,同时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相对谨慎,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项目建设的节奏,更加审慎地支出募集资金,以上多种因素导致该项目的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客观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密切关注内外部经济环境及市场需求的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食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已于2023年10月31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2、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开始使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86.5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456号)。公司保荐人海通证券出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2、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至2023年2月2日,公司已将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截至2023年6月29日,公司已将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截至2023年10月30日,公司已将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2、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本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361Z0004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马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马科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天马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1: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报告期内,公司福清现代农业(鳗鱼)产业园列入福建海洋经济首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核心区,为支持该产业基地尽快具备规模化养殖能力,本项目曾部分承担了苗种培育基地的职责,为白鸽山产业基地培育了批量大规格鳗苗。同时,由于受气候变化、养殖密度及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2023年公司鳗鲡整体出池节奏有所放缓。公司现有鳗鲡养殖业务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随着后续逐步出鱼,将有效带动公司业绩改善。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素萍,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思泰克路桥信息格灵深瞳等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莉莉,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海优新材中红医疗等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梁宝珠,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科利达、闽东电力等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30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5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确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确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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