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04月27日 19:14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56元,共计募集资金39,19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6,19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11.7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584.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4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鉴于公司“年产500万台智能高效吸尘器家电生产建设项目”“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按规定投入完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470101370040341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3580314711)不再使用,为便于管理,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7日、2023年7月26日办理完毕该等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利息结余311,888.19元转入公司自有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本金余额为0万元,期末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3年2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500万台智能高效吸尘器家电生产建设项目”、“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无异议。

  2023年7月,公司已对“年产500万台智能高效吸尘器家电生产建设项目”、“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对应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处理,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能家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12月调整为2023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富佳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富佳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佳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防

  范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中面临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要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

  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 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

  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

  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和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比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币种相同的币种,即美元等。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二)交易金额、交易期限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签署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一)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三)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四)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流程管理、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二)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三)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及子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外汇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避免市场波动造成的损失。

  (四)公司及子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最大程度降低法律风险。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制定了相关业务制度,明确了内部操作流程、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内容。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以最大限度避免可能产生的汇兑损失。

  六、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年4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公司变更财务总监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应瑛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应瑛女士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应瑛女士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应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60,869股。应瑛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应瑛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应瑛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关于财务总监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郎一丁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彭海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彭海云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彭海云女士,197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东莞创科集团创力电器有限公司采购员、会计;江苏莱克智能电器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金莱克汽车电机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苏州尼盛大酒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副财务总监;江苏科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

  彭海云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资格。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信息。

  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5月15日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昂良

  电话:0574-62838000

  传真:0574-62814946

  邮箱:furja@furja.com

  邮政编码:315400

  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行政大楼三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219                    公司简称:富佳股份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6日,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1,4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527,180股为基数,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167,661,84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占归属于当年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64.1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清洁家电行业

  公司主营吸尘器、扫地机器人等智能清洁类小家电及无刷电机等重要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无线锂电吸尘器、有线吸尘器、智能扫地机器人以及电机等。

  凭借卓越的产品研发设计能力和优秀的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历经多年的行业积累以及与国内外知名客户的常年合作,公司成为清洁家电领域内知名的ODM供应商。公司是全国十大吸尘器出口企业,产品销售区域涵盖北美、欧洲、亚洲、大洋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客户群体包括Shark、伊莱克斯、G Tech等国际著名吸尘器品牌;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市场,为方太、顺造等国内品牌供应产品。

  公司具备各类以电机为核心部件的智能清洁小家电产品的制造能力,产品品类丰富。

  公司作为吸尘器、扫地机器人等智能家电领域的先进制造商,坚持以市场化导向为原则进行自主研发,根据研发成果、技术能力以及能解决的消费者痛点寻找合作品牌运营商,根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再根据生产计划采购原材料、零部件。公司经营模式包括销售模式、生产模式、采购模式等没有发生变化。

  (2)储能行业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波甬能主要从事电化学储能项目的开发、设计、制造和运维。致力于电力能源利用效率的提升,深耕于电化学储能领域的研发和应用,为工商业用户提供专业的电池能源载体系统解决方案,为全球储能系统投资商或总包商提供系统集成服务。目前,宁波甬能拥有电池模块、电池包、电池簇、能量管理系统、柜式储能系统、集装箱储能系统等系列产品,涵盖了系统集成的各个环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富佳股份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9,297.52万元,同比减少1.87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6,119.05万元,同比减少24.73%,归属于母公司扣非净利润25,207.20万元,同比减少25.73 %, 基本每股收益0.47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190,468.3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分配利润为659,112,221.18元。

  经董事会决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6日,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1,4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2,527,18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67,661,84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4.1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4-026)。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4-027)。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75万元、20万元。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最终实际的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能力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为确保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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