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27日 19:18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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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侨银转债自 2021年5月24日起开始转股,2024 年第一季度期间,侨银转债因转股减少0元(0张),转股数量为 0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侨银转债剩余可转债余额为419,874,100元(4,198,741张)。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 月2日发布的《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少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美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德儒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少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美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德儒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之《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89.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7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470.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00.3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870.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31日到账,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9]G15025040555号”《验资报告》。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筹得人民币4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0.0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10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3日到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华兴所(2020)验字GD—094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1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天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实际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6月,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的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划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集中存储,并于2020年6月5日完成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2020年6月24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12月,公司因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君安承接完成。公司在2021年1月6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天誉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4月,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决定将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支行募集资金账户的募集资金更换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信源支行新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2021年8月20日完成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

  公司因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另行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具体负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公司在2023年7月4日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天誉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0年12月10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因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另行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具体负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公司在2023年7月4日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201,458.28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71,451.45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在保留原有实施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由母公司购置环卫机械设备后,按照公允价格租赁给项目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用于新增城乡环境服务项目运营的实施方式。

  2022年1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公司总部大楼的建设规划,结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的实施情况,基于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及生产成本管控方面考虑,公司将募投项目“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调整至公司总部大楼(广州市荔湾区北至龙溪大道、南至珠江水产研究所,西达花地河,东以广钢铁路支线)。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929.61万元,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20]G20001450026号”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3月10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实施完成。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部分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8月11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0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部分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8月21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8月6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部分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8月11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7,5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部分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8月21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均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为募集资金使用期间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72,909.73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020年起受经济下行影响,主要的信息化项目不能按原计划启动,导致2020年信息化项目投入进度受到影响,且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本身具有复杂性,项目中很大一部分是非标准化项目,方案设计、设备购买、安装调试都需要大量的协同工作,周期较长。公司将“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延期一年,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2020年起受经济下行影响,“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不能按原计划启动、投入进度缓慢,且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本身具有复杂性,项目中很大一部分是非标准化项目,方案设计、设备购买、安装调试都需要大量的协同工作,周期较长。公司将“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已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1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环卫设备购置设有账期,款项支付有一定的周期,公司接收和验收车辆时长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将“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已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预计效益是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进度以及项目总投资对预期效益进行折算后的金额。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上表预计效益是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进度以及项目总投资对达产效益进行折算后的金额。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报告已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度报告和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公司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公司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黄金玲女士、独立董事刘国常先生、财务总监刘美辉女士、董事会秘书李睿希女士。

  为提升交流的针对性以及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公司向所有投资者提前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18:00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zhengquanbu@gzqiaoyin.com(邮件请注明“业绩说明会”字样),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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