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27日 19:15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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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4-02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谢思瑜召集并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含税),截至 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7,047,417股,以此为基数进行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25,096,659.6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42%。公司2023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4-026)。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金龙汽车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金龙汽车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 2024-027)。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金龙汽车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金龙汽车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3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金龙汽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集团高管绩效薪酬考核情况》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金龙联合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为子公司金龙联合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24-033)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4-028)。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临2024-029)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临2024-030)。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本议案所涉及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经非独立董事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金龙汽车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15:00在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9号本公司一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32)。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思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明煅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明煅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谢思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明煅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明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思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明煅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明煅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4-025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远航召集并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 2023年度公司规范运作发表以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报告期内,无因收购出售资产进行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和披露程序,未发现因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未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七)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金龙汽车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龙汽车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4-027)。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金龙联合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为子公司金龙联合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4-033)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临2024-030)。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4-02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真实反映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3年末的金融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减值进行了清查,并对上述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2023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1,527.9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备注:坏账准备包括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二、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一)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准备。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款项分为不同组合。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

  公司2023年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533.80万元。

  (二)预计担保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为购车客户提供汽车消费信贷担保期末余额,按信用风险类别计提预计担保损失。

  公司2023年计提预计担保损失-5,610.25万元。

  (三)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2023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984.04万元。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2023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32.09万元。

  三、本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527.92万元,增加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527.92万元。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五、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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