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04月27日 19:15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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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9月10日《关于核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9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扣除承销和保荐费3,245.0000万元后实际于2021年9月30日收到募集资金55,755.0000万元,另外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1,643.86792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111.13207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0月2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第000682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三)本年度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于2021年9月30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因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需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实施,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度因募投项目变更,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专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因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申请注销账号为15355101040033323及账号为37050166607000001357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对应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账号为53590394831070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3年7月25日注销,其对应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为500,239,117.54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1。

  公司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推广项目”主要用于提升公司整体品牌知名度,进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项目”旨在对公司采购、生产、仓储等环节进行信息化改造,有助于企业总体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的提升。“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有效满足公司经营规模迅速扩张所带来的资金需求,改善财务结构。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976.036445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308.01886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完成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一年内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将“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以借款形式出借给该项目实施主体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将募投项目“年宰杀5,000万只肉鸡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延期至2022年8月,将“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

  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鸡肉调理品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延期至2023年9月,将“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推广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

  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鸡肉调理品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

  2023年11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将募投项目“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6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募集资金4,000万元及其利息净收入、理财收益投至“肉鸡加工冷链物流数智化改造项目”,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3年7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2023年7月19日,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变更事项。

  “肉鸡加工冷链物流数智化改造项目” 旨在提高宰杀效率,更新淘汰旧设备,提升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高生产安全性,降低能耗,增加冷库库容。因属于系统性升级改造,无法单独核算改造产生的效益。

  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春雪食品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春雪食品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承诺为项目完全达产后的年产值及效益,“年产4万吨鸡肉调理品智慧工厂建设项目”于2023年12月29日试产,本期未实现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备注1:“肉鸡加工冷链物流数智化改造项目” 旨在提高宰杀效率,更新淘汰旧设备,提升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高生产安全性,降低能耗,增加冷库库容。因属于系统性升级改造,无法单独核算改造产生的效益。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6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年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 营业收入分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营业收入分渠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营业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无。

  五、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8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授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在与银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等授信下的贷款可采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保证等方式,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同期预计担保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办理商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出口保理、法人续贷、结算前风险、固定资产借款等。授信形式、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情况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综合授信业务办理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上述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2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目的: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 投资种类:以远期结汇、利率掉期、外汇期权为主的境内金融衍生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有效期为自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资金余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 投资主体: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使用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金额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部分外币收支(或借款)业务,为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拟在真实的经济业务基础上,开展以远期结汇、利率掉期、外汇期权为主的境内金融衍生品业务。

  (二)投资金额

  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资金余额不超过 4亿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需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以远期结汇、利率掉期、外汇期权为主的境内金融衍生品。

  公司只允许与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在不超过4亿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以远期结汇、利率掉期、外汇期权为主的境内金融衍生品业务,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业务事项,并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三、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以公司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及本外币资产负债为基础背景,实质未占用可用资金,但存在因各种原因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价差的风险;

  3、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内部控制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均可能导致公司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过程中承担损失。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针对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公司分管部门及人员,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保证有效执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实力较好的境内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及时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6、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开展以远期结汇、利率掉期、外汇期权为主的境内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应对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外汇收支(或借款)规模增长的实际情况而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该类业务。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与确认,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应在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相关科目中。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提出,目的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与利率波动风险对公司利润的负向影响,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公司针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4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与修订,进一步完善、修订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第1-6项制度文件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次修订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其中《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曾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但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生效,本次依据最新规定重新进行修订并审议。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7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 营业收入分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营业收入分渠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营业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 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8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3日(星期一) 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06日(星期一) 至05月1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xzq@springsnow.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13日 上午 09:00-10: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3日 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郑维新

  总经理:郑钧

  董事会秘书:李颜林

  财务总监:郝孔臣

  独立董事:杨克泉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13日 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06日(星期一) 至05月1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xzq@springsnow.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立志

  电话:0535-7776798

  邮箱:cxzq@springsnow.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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