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27日 19:21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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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4-02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508,667.30元,母公司净利润     74,154,087.34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7,415,408.73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44,303,941.75元,减去2023年内派发上年度现金股利38,612,502.6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2,430,117.76 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所处的行业特性,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水 平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积极执行公司 利润分配政策,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9,062,5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999,987股后的193,062,513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96,531,256.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999,987股,不参与本次利 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上 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已实施的回购公司 股份金额172,462,213.44元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 经合并计算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268,993,469.94元。

  在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 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及合理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发展需要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发展需要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 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经营发展规划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实际情况下拟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本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该预案的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4-029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玛顿”)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及 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 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机构、现金管理类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 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现金管理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风险投资品种。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定期对投资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4-03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职国际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汪娟,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嘉伟,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斐,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天职国际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年报审计费用10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00万元。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人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4-03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刘芹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屠江南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变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周国来先生(召集人)、张雪平先生、屠江南女士。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屠江南女士:198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律师。曾任职于江苏致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江苏典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年至今任职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至今任职上海申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截至披露日,屠江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屠江南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屠江南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屠江南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等要求。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4-03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3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全面地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金锡先生、独立董事周国来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刘芹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6: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67.4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客户支付方式改变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6.7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留存对外背书支付货款减少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7.9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募投项目新购设备预付款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0.2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5、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对预收的土地租金确认收入所致。

  6、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66.3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对前期预收货款陆续交货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98.8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支付了上期计提的奖金所致。

  8、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0.3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子公司石家庄亚玛顿新增其他股东借款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31.6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租赁负债和长期借款中一年内到期的金额增加所致。

  10、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4.0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固定资产项目贷款以及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增加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96.84%,主要原因系集团内子公司单体层面经营性租赁业务规模变化,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增加。

  (二)利润表

  1、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2.1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银行理财收入增加所致。

  2、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7.08%,主要原因系上期公司收回一笔长账龄货款,导致的信用资产减值损失转回金额较大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77.9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后光伏玻璃市场价格涨幅优于上年同期,因此存货跌价准备减值损失计提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299.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客户订单取消给予我司对已投入产品的赔偿收入。

  5、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21.3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设备报废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5.7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利润总额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同期增加对应所得税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75.3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项目建设投入减少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1.8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72.87%,主要原因系本期固定资产投资减少以及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芹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芹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芹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芹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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