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荣:知识、智慧与哲学

杨国荣:知识、智慧与哲学
2024年04月28日 18:31 媒体滚动

转自:上观新闻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谈到“智慧”,这一论域中的“智慧”主要是指在某一方面比较聪慧、能够有效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及时地应对一些事件,等等。与之相关的举措,往往被称为智慧之举。从哲学上说,“智慧”一词与前面提到的“聪慧”等用法不完全一样,其意义需要追溯到古希腊时代。追本溯源,古希腊的philosophy已包含“爱智慧”之意,以此为参照视域,则哲学与智慧便有着不解之缘。

从哲学的角度谈智慧,便需要联系知识。相对于哲学意义上的智慧,“知识”主要表现为经验领域的认识形态。从知识之维着眼,人们面对的主要是经验层面的不同领域或特定对象。这些领域关联着相关知识学科,诸如生物学、物理学、地理学,等等,它们所面对的都是具体的事物。在这一意义上,知识首先是一种分科之学,后者指向的是对象世界中的特定方面。科学(science)可以看作作为分科之学的知识的典型形态。近代以来,science被翻译成“科学”,比较合乎科学的知识指向。从词义上说,“科学”的中文意思是分科之学,这一内涵显然典型地显现了知识的上述意义,表明知识主要涉及以分门别类的方式研究世界的特定学科。

与知识相关的上述研究无疑很有必要:具体地理解世界,不能停留于混沌状态。在未分化状态中,整个世界混沌一片,无法分别了解其中各个方面;知识则意味着将整个混沌世界区分为不同领域和对象,通过理解这些多样的方面,可以更深入地认识世界的不同领域和对象。然而,由此带来一个问题:世界本来是相互关联、处于过程之中的,并不仅仅以彼此隔绝的方式存在。也就是说,在知识对世界加以分离以前,世界本身并非相互分离。然而,当人们用知识的方式理解对象时,对象之间本来具有的相互关联性、过程性,就常常被略去了。这样一来,如果仅仅停留在知识的层面上,显然无法真实地把握世界。

除了“知识”这样一种切入存在的形态,认识世界还需要智慧。相对于知识所呈现的分门别类的认识方式,智慧的特点首先体现于跨越界限。如上所述,每一种知识或科学门类,如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等,都有其特定对象并存在自身的界限。智慧则以跨越界限为特点,其内在取向在于把已有的固定界限加以化解,由此回到被知识分解了的原有的世界整体性形态。这是从关联性、跨越界限这一方面来说。另一方面,知识又常常将对象从过程中截断出来,在某一横截层面上加以认识。与之不同,智慧则倾向于让被知识截断的过程重新活起来,并在这一生动的过程中认识世界。可见,跨越界限、在过程中理解对象,构成智慧的重要品格。

人的认识,不管是以知识为进路,还是用智慧的方式,归根到底在于更真实地理解这个世界。从这一视域看,前面提到的知识和智慧无疑各有其作用和功能。认识过程首先离不开知识:如果不通过知识这一分门别类的进路切入对象,便无法清晰具体地理解世界。然而,倘若停留于这一层面,又有其自身的局限;唯有借助跨越界限的智慧的方式,才能联结世界的不同方面,把握作为整体的世界的真实状况。在这一意义上,智慧同样必不可少。具体而言,从思维方式这一角度看,如果说知识在于以实证和经验的方式切入存在,那么智慧的特点则在于从相互关联与过程的角度理解这个世界。显然,二者都不可或缺:人们既难以停留于原初的混沌形态中认识对象,也无法仅仅在相互分离、静态的层面理解世界。

以上是就认识层面而言。另一方面,知识和智慧之间的区分同时又有价值意义。一般而言,知识具有价值中立的特点:任何知识都既可以为积极或正面的价值目的服务,也可以呈现消极或负面的价值取向。以原子能技术而言,相关知识既可以用于建造原子能核电站,以清洁能源造福人类,也可以用于制造原子弹、氢弹,使之变成一种杀人武器。化学、生物学知识也是如此,它们既可以为改善人类生活服务,也可以用于制造生化武器。比较而言,智慧在价值层面上更多侧重于正面引导,通过对人类前景和合乎人性的生活的把握,以规范知识的作用方向。这里涉及知识与智慧更深层的关系,需要肯定知识与智慧的结合:一方面,知识是必不可少的,智慧如果离开知识,便难免成为一种抽象的、思辨的东西;另一方面,知识本身又应接受智慧的引导,使之为正面的价值目的服务。

不管是知识抑或智慧,最终都与人的活动过程相联系。从人类活动这一角度看,智慧又关乎实践智慧。Wisdom或Practical Wisdom这个词虽然来自西方,但作为一种观念,并不是西方特有的。中国古代确实很少以“智慧”这一名称来表示把握世界的方式,墨子虽曾用过“智慧”一词:“故富贵面目佼好则使之,岂必智且有慧哉?若使之治国家,则此使不智慧者治国家也”(《墨子·尚贤中》),但这一语境中的“智慧”与相对于“知识”而言的“智慧”,含义并不相同。不过,中国以往思想中固然没有今天所说的“智慧”,但是相关的观念早已存在。在哲学层面,中国古代的“性道之学”,便近于philosophy,其特点在于从总体或跨越界限的层面、从过程的角度去理解这个世界。这里,需要把语词与观念区分开来:从语词上说,中国古代没有“智慧”或“实践智慧”这个词,但是从观念层面来说,相关思想却是古已有之。

智慧不仅仅是一种抽象的形态,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便已注意到智慧与人的实践活动之间的联系。所谓Practical Wisdom(实践智慧)可以看作智慧的重要形态,其特点之一在于无法与人的活动或实践相分离。从人的活动这一角度来说,一方面,人的活动要获得自觉的、正面的价值意义,便必须有普遍的规范、原则加以引导,否则难免陷于盲目、自发的性质,并可能呈现负面意义;另一方面,规范无法涵盖千差万别的对象和情境,只能在原则上提出总体性的目标,从原则的层面规定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而实践过程又发生于千差万别的情境中——任何实践,不管是道德实践还是科学实践,都是在对象各异、变化多端的具体形态中展开的。如何把一般原则与具体实践情境加以结合,是实践过程中难以回避的问题。实践智慧的意义即体现于此,其作用之一在于使普遍原则和特定实践情境彼此沟通。

与之相关,实践智慧的另一个特点在于具有一种本体论意义。中国古代虽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智慧”或 “实践智慧”这一词语,但是相关的观念却早已存在。类似实践智慧的观念,中国传统思想常以“神明”等概念来表述,《易经》已提出“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所谓“存乎其人”,也就是强调实践智慧与人的存在之间的关联。对中国哲学而言,真正地在实践层面把握对象,既需要把普遍原则和具体情形结合起来,也离不开“存乎其人”这一前提。这里蕴含的基本观念是:实践智慧的实现,并不表现为一个程式化的过程,它离不开具体的人的作用过程。换言之,不存在某种抽象的一般原则,可以用它囊括一切,解决所有问题;唯有通过具有智慧的人对特定实践情境加以具体分析,才能把一般原则与特定实践情境结合起来。“存乎其人”所强调的就是实践智慧具有本体论意义,表明它乃是人所具有的存在品格,与存在于世的个体息息相关。质言之,实践智慧需要通过具体的人来实现。这里可以看到知识与智慧的另一分别:知识,包括物理学知识、化学知识,等等,是普遍、既成、已然的,人人都可以运用;智慧则内在于每一个体之中,内含着本体论规定(“存乎其人”)。一般规范与特定情境的关联,需要通过具有智慧的个体去完成。就此而言,智慧无法离开具体的个体。

作者:

杨国荣

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浙江大学马一浮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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