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04月29日 05:59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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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3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60元,共计募集资金60,088.7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308.8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4,779.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于2020年1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34.0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45.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4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6.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2,600.00万元,期限6年。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52,600.00万元的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截至2021年11月23日止,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6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5.00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51,62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另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9.7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425.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3-67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人民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不涉及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显著增强技术研发与应用的实力,加快先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从而间接提供公司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表中补充营运资金的投入金额实际到账金额为11,999.89万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与承诺金额12,000.00万元差异0.11万元,主要系由银行扣减的开户费、账户管理费以及转账手续费导致。

  注2:自动化测试设备建设项目的基础建设期为3年,该项目实施后,在预定的投入产出情况下,项目计算期内可实现年均利润总额4,491.62万元。自动化测试设备建设项目于2023年9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正式投产,2023年10月-12月累计实现净利润1,260.53万元,实际实现效益为预测承诺效益(项目年均税后净利润折算成3个月)的112.26%,达到预计效益。

  注3:自动化组装设备建设项目的基础建设期为3年,该项目实施后,在预定的投入产出情况下,项目计算期内可实现年均利润总额1,386.77万元。自动化组装设备建设项目于2023年9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正式投产,2023年10月-12月累计实现净利润372.84万元,实际实现效益为预测承诺效益(项目年均税后净利润折算成3个月)的107.54%,达到预计效益。

  注4:研发中心项目因不涉及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项目实施后增强了公司的研发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注5:补充运营资金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项目实施后有助于公司整体经营规模的扩大和运营效率的提升,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附件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补充营运资金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原因系补充运营资金产生利息收入增值所致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兆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彩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增光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兆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彩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增光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公司资产及业务规模等因素以及审计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95万元(不含税),系按照公司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等确定。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确定原则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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