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29日 05:59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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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R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单位:人民币元)

  2、合并利润表项目(单位:人民币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单位:人民币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7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792万股新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3年7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8月1日披露了《宏创控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209,973,753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8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926,400,000股增加至1,136,373,753股。

  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已于2024年2月26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自2023年以来,公司所处的铝加工行业景气度有所下滑,国内铝加工行业终端需求新订单恢复较为缓慢,下游需求表现不及预期,导致公司项目投资建设的速度有所放缓,截至2024年3月31日募投项目(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尚未开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丛森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兴海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耿玉玉女生

  2、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丛森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兴海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耿玉玉女生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0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已通过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杨丛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1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 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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