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贝壳财经
新京报讯 (记者寇德娜)4月29日,据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消息,郑州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将于5月6日起执行。
公告显示,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目前的资金运行情况,已经初步具备了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的条件。为了满足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缓解购房职工的还款压力,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郑州市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决定开通“商转公贷款”业务。
此外,公告明确,此次商转公贷款的申请对象为已经使用商业贷款在郑州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本地和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包括灵活就业缴存职工。
编辑 武新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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