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30日 06:50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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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3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重大在手订单

  (二)其他项目进展情况

  1、秦皇岛广济医院项目情况

  2016年1月13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尚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荣投资”)与秦皇岛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建投公司”)、秦皇岛北戴河新区金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潮公司”)签署《深圳市尚荣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北戴河新区金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出资设立秦皇岛市广济管理有限公司并投资建设秦皇岛市广济医院之投资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和2020年8月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合作方出资设立秦皇岛市广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并投资建设秦皇岛市广济医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3)。

  2020年3月,金潮公司向河北省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戴河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请求法院判令解散秦皇岛市广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医院管理公司”),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及律师代理费用。2020年6月22日北戴河新区法院一审判决解散广济医院管理公司并驳回金潮公司的其他诉求。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0年8月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后,尚荣投资依法向河北省秦皇岛是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4日进行了终审判决,尚荣投资于2021年3月收到了代理律师送达的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0)冀03民终2367 号,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3月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尚荣投资的再审申请,法院已成立秦皇岛医管清算组, 清算管理人在2022年确定了清算资产范围,对纳入清算范围的资产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评估机构确认清算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17,751,800.00元。同时,经与清算管理人沟通,拟在清算资产拍卖后,各股东按实际出资比例和清算资产的拍卖所得分配剩余的财产。

  该项目已于2023年8月10日9:30起在中拍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拍卖结果为流拍。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4日和2023年8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资产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及《关于子公司资产被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截止至本报告披露日,秦皇岛市广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清算资产于2024年4月3日在公拍网以¥52,383,924元(人民币伍仟贰佰叁拾捌万叁仟玖佰贰拾肆元)的价格成功拍卖,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资产再次被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本次拍卖完成后,公司将失去秦皇岛广济医院管理公司资产的所有权,拟在清算资产拍卖后,各股东按实际出资比例和清算资产的拍卖所得分配剩余的财产,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拍卖余款、过户登记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许昌二院重整事项说明

  (1)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21年12月31日作出了(2021)深国仲裁1406号《裁决书》,终局裁决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和许昌市立医院应付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款项涉及金额为29,318.28万元(其中包含工程款、利息、违约金、律师费和仲裁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仲裁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2021年7月16日,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了与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之间民间借贷纠纷案的仲裁申请并得到受理,受理案号为(2021)深国仲受3902号,并于2022年1月13日办理完仲裁受理手续,该案件涉及金额为6,368.61万元(其中包含借款金额、利息、违约金,未包含律师费和仲裁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3)2022年3月31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豫1002破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许昌市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市立医院合并重整。并于2022年4月1日指定许昌市医院管理人担任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许昌市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市立医院合并重整管理人。2022年4月6日,许昌市立医院管理人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债权申报通知》要求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许昌市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市立医院三家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5月20日24时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4)2023年2月,公司收到河南省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豫 10 民破终 3 号,河南省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裁定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与许昌市立医院、许昌市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合并破产认定的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1、撤回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2021)豫 1002 民破 3 号民事裁定。 2、发回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重新审查。

  (5)由于许昌二院项目合并重整的裁定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回并重新审查,导致重整方案无法确定,债权人对重整失去信心,且部分债权人有可能通过司法保全、司法诉讼等措施对许昌二院及市立医院的经营性资产进行查封冻结。公司由此判断,许昌二院尽管目前经营正常,但重整方案迟迟不能确定,重整进度严重滞后,一旦许昌二院及市立医院的经营性资产被查封冻结将极大影响许昌二院及市立医院的持续经营状况,许昌二院及市立医院将面临因资金链断裂,资不抵债而进入破产清算的巨大风险。目前市立医院的主要资产账面价值为176,701.89万元,初步评估结果为126,802.48万元;已申报的债权总额预计为35亿元,其中债权本金约29亿元。

  基于许昌二院以上现状,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按金融资产减值评估的准则要求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价值分析评估咨询报告,公司据此获取了对许昌二院全部债权的可回收价值数据,并相应的计提了单项信用减值损失17,722.25万元。

  3、受国家政策变动影响,富平中西医结合医院(富平县中医医院)需由原混合所有制回归为公有制,经富平县人民政府、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事宜于2022年7月12日签署了《协议书》,约定甲方受让乙方全资子公司持有的富平县尚荣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平医管”或“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和清偿乙方及其关联方债务,交易价款暂定合计金额21,425.03万元(最终以政府复核后并经双方确定的金额为准),截止至本报告披露日,甲方已支付交易价款合计人民币肆仟玖佰伍拾万元整(49,500,000.00)。为支持富平当地医疗卫生事业和经济发展,公司同意成立尚荣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将本次收到的交易款项投资于富平县医疗设备产业。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披露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资产处置及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三)公司回购股份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数量区间为上限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4%),下限不少于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29元/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8,580,000元(人民币元)。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0日和2024年3月19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回购计划,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事项

  公司的股票自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3月20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尚荣转债”转股价格(4.88元/股)的70%,且“尚荣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尚荣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以及《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3日、2024年3月26日、2024年3月27日、2024年3月28日、2024年3月29日、2024年3月30日、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3日及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尚荣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关于“尚荣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尚荣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关于“尚荣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关于“尚荣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关于“尚荣转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关于“尚荣转债”回售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关于“尚荣转债”回售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关于“尚荣转债”回售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关于“尚荣转债”回售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关于“尚荣转债” 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提示“尚荣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其持有的“尚荣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236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3日。“尚荣转债”的回售申报期已于2024年4月3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结果明细》及《证券回售付款通知》,“尚荣转债”本次回售申报数量为20张,回售金额为2,004.72元(含息、税)。本次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和股本结构等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说明

  尚荣转债自2019年8月21日起开始转股,报告期内, “尚荣转债”因转股减少43,000.00元(430张)转股数量为8,809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剩余可转债余额为189,564,900元(1,895,649张)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四、季度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梁桂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文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游泳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法定代表人:梁桂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文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游泳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梁桂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文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游泳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梁桂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文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游泳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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