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30日 21:25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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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数据来源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披露权益”。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刚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刚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4-012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新华文轩”)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成都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青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该议案已于2024年4月28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本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自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止。该议案已于2024年4月28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变更本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4-013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本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内控审计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 原聘任的内控审计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 变更内控审计机构的简要原因及前任内控审计机构的异议情况: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本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作为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其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变更内控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任内控审计机构德勤华永进行了充分沟通,德勤华永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提供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拟任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雷江先生,拟任本项目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方海杰先生,拟任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陈轶先生。预计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6万元,同比减少人民币6万元。本次服务的收费是基于毕马威华振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本次拟聘任的内控审计机构与本公司拟聘任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均为毕马威华振,毕马威华振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变更本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拟变更内控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内控审计机构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自2017年以来,公司一直聘任德勤华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德勤华永已连续6年为本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德勤华永在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协助公司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德勤华永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内控审计机构的原因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本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作为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其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符合相关规定。

  (三)与前后任内控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内控审计机构事宜与前任内控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前任内控审计机构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并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无任何有关变更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需要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前后任内控审计机构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要求,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内控审计机构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本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建议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本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建议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4-014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一号——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概况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注:于2023年中期,本集团为满足客户多元化的学习及阅读需求,向客户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与产品,进一步梳理了产品分类,本期间根据新的产品分类,对上述披露口径进行了调整。

  主要业务板块说明:

  出版业务涵盖了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数字产品等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服务及物资供应等业务。

  发行业务涵盖了向学校及师生提供教学用书、中小学教育信息化

  及教育装备业务,出版物的零售、分销及互联网销售业务等。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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