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024年04月30日 21:29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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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督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在2023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及审议事项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2023年1月29日第六届监事会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2023年4月28日第六届监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3年8月18日第六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

  4、2023年8月29日第六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23年10月30日第六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3年11月6日第六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3年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生产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并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相关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以促进公司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规范运作和效益提升为重点,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决议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充分履行了监事的知情、监督职能。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未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事项,决策程序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2)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监事会不定期对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现场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较为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同时,公司全体监事本着实事求是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查了公司2023年各期财务报表和年度审计报告,认为相关报表及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出售资产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价公允,程序公正,符合公司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2023年的对外投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亦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7)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8)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制定并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在重大信息发布前,相关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均履行登记备案程序。2023年,公司严格控制重大信息的知情范围,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并向交易所申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表,同时,在敏感期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情况进行自查监督。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切实发挥好监督检查职能,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强化资金的控制与监管,确保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业务素质与监督水平,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4-030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0,086,625.2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63,101,828.4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滚存未分配利润-1,422,380,088.88元,合并累计滚存未分配利润-3,372,734,897.09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考虑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考虑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董事会计划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说明。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4-032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四川华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四川华信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续聘四川华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

  二、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3单元2号

  主要经营场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四川华信2023年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6,386.4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386.49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3,195.35万元,共为43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5,129.60万元,主要分布在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4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8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小敏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燕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依林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静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目前在事务所承担质量控制及复核工作,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小敏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静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燕、付依林2023年1月被四川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一次,已经整改完毕,不影响目前执业。

  3.独立性

  聘任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相关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四川华信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为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相关履职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4-033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

  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1、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及跌价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173,206.52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56.02%,具体项目如下:存货减值:119,501.9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44,889.73万元;无形资产减值:4,353.87万元;商誉减值准备:3,046.37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1,414.65万元。

  2、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与存货跌价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与存货跌价准备。

  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及资产价值,公司在充分考虑各项债权的账龄及可收回性的基础上,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2,702.3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51.97%,具体项目如下:应收账款减值:6,104.24万元;预付款项减值:1,423.34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15,174.72万元。

  2、本期计提信息减值损失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与存货跌价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三、核销资产减值损失及坏账损失情况

  1、存货跌价损失核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对部分无使用价值及销售价值的过期存货进行了处置(公司已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分别核销存货账面原值及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23,391.35万元。

  2、坏账损失核销情况

  本期核销无法收回的往来款项2,080.52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01.39 %),具体明细如下:应收账款1,722.51万元;其他应收款358.01万元。

  3、本期核销资产减值损失及坏账损失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期核销资产减值损失及存货跌价损失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期核销资产减值损失及坏账损失。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合计人民币173,206.52万元,扣除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人民币167,764.74万元,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167,764.74万元。公司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期核销的应收款项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期坏账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计提计资产减值损失173,206.52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客观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事项。

  (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

  (三)核销资产减值损失及坏账损失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时核销无使用价值且无销售价值的存货和核销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有利于公司夯实资产,提高经营效率,同意公司本期核销的资产减值损失及坏账损失。

  五、监事会意见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共计173,206.52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公司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

  (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2,702.30万元,事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核销资产减值损失及坏账损失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时核销无使用价值且无销售价值的存货和核销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有利于公司夯实资产,提高经营效率,同意公司本期核销的资产减值损失及坏账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4-034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0,086,625.2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3,372,734,897.09元,实收股本766,773,2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本报告期内,公司债务沉重;固定资产比重大,折旧及摊销等固定性费用居高;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与供应商诉讼纠纷,因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康爱多众多供应商诉讼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融资渠道受到严重制约,流动资金流动性不足,产品销售渠道投入资金紧缺,导致产品经营利润亏损较大;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大,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及跌价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173,206.52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56.02%。

  三、针对目前的现状拟采取的措施

  根据目前实际状况,为保证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开拓市场与拓展优化营销渠道

  不断开拓市场、优化渠道结构;集中优势资源、聚焦中医药制造的主业。

  (2)加强绩效管理、提升生产效能

  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绩效管理,提升生产制造能力,打造智能化工厂,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生产品利润贡献率。

  (3)积极解决诉仲裁事项

  针对涉及公司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继续积极与有关方进行沟通、协调,并聘请律师团队协助应对,切实降低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最大程度上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4)加大催收回款力度、保证经营活动现金流

  公司将继续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回款力度,成立回款专项组,落实责任与进度,以加快回笼资金,改善和稳定公司经营现金流。

  (5)继续处置非主业重资产

  继续剥离非主业的重资产业务,回笼资金投入到中医药制造主业、将有息负债降低到合理水平、降低财务费用。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4-039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市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退市情况概述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退市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3.12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起停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第9.3.13、9.3.14条之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终止上市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交所由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若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9.6.2、9.6.10条之规定,自深交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6条之规定,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三、董事会说明

  董事会将继续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持续改进工作方式,坚持依法依规、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竭力做好员工、投资者的沟通协调工作。努力从全面推进化债工作、全面整改内控体系两大方面同时推进,力争尽快改善公司现状,并为后续经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投资者保护的安排

  1、退市交易安排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起停牌,自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2、退市后的去向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公司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特此报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4-040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9个交易日(2024年3月18日至4月29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偏离-71.7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就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公司于2024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法院决定书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公司收到汕头中院出具的《决定书》【(2023)粤05破申13号之一】和《民事裁定书》【(2023)粤05破申13号】,汕头中院终结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程序,不予受理申请人广州众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公司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7、经核查,公司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风险提示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之日,因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被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尚未完全消除;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影响尚未消除、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影响未消除、审计机构无法确定对资产负债表部分报表项目期初数及其减值损失对本年度当期损益的影响、市场费用确认的准确性和计入相关期间的恰当性存疑,导致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发表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因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前述情形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还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等情形,前述情形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一)、(四)、(七)项、第9.8.2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除。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4-029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R适用 □不适用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等业务。

  中成药制造业务:

  目前公司拥有包括乳膏剂、软膏剂、片剂、胶囊剂、丸剂、溶液剂(外用)等18个剂型生产线,拥有丰富批准文号资源,独家产品25个,含麒麟丸、祛痹舒肩丸、心灵丸、通窍益心丸、丹田降脂丸、消炎癣湿药膏等多个国内独家品种和特色品种,形成太安堂药业特色品种大格局体系。

  主要药品品种及其用途如下:

  麒麟丸:补肾填精,益气养血。适用于肾虚精亏,血气不足,腰膝酸软,倦怠乏力,面色不华,男子精液清稀,阳萎早泄,女子月经不调。或男子不育症,女子不孕症见有上述症候者。

  心灵丸:活血化瘀,益气通脉,宁心安神。用于胸痹心痛,心悸气短,头痛眩晕等症,以及心绞痛、心律失常及伴有高血压病者。

  长春宝口服液:补益气血,调和阴阳,滋肝肾,健脾胃,强筋骨。用于中老年人身体虚弱,肝肾亏损所致的精神疲乏,头晕目眩,腰膝酸软,眼花耳鸣,健忘失眠,心悸,气短,浮肿,夜多小便等症;也可作为高脂血症的高血压病人辅助治疗。

  丹田降脂丸:活血化瘀,健脾补肾,能降低血清脂质,改善微循环。用于高血脂症。

  千金茶:疏风解表,利湿和中。用于四季伤风感冒,中暑发热,腹痛身酸,呕吐泄泻。

  宝儿康散:补气健脾,开胃消食,渗湿,止泻。用于小儿脾胃虚弱,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大便异常,精神困倦,睡眠不安,夜惊、夜啼等症。

  消炎癣湿药膏:杀菌、收湿、止痒。用于头癣、体癣、足癣、慢性湿疹、滋水搔痒、疥疮等。

  蛇脂参黄软膏:用于手足体股癣湿热蕴肤证,特别是婴幼儿湿疹的治疗。

  解毒烧伤软膏:用于各种烧、烫、灼伤,皮肤创伤及皮肤溃疡,糖尿病皮肤溃疡,褥疮,增生性或萎缩性瘢痕。

  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营销、产品、销售渠道等方面投入大量资源,继续做好中成药药品的生产销售、中药饮片的生产销售,优化战略及经营布局。

  行业基本情况:

  1、中医药行业

  医药行业未来发展的总体趋势明确,人口老龄化、城市化、健康意识的增强以及慢病患病率的不断上升促使医药需求持续增长,医疗卫生总支出持续增长,医药健康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受益于医药产业政策的相继落地,政策叠加效应显现,医药行业景气度回升, 高质量发展势头日趋明显,行业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十四五”规划进一步鼓励医药创新研发,并提出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鼓励医药创新研发,并提出发展高端制剂生产技术,提高产业化技术水平,重点推动创新药和中医药高端制剂生产技术,提高产业化技术水平,重点推动创新药和中医药产业产业健健康发康发展。

  医药行业发展既有挑战也有机遇,总体看,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医药产业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健康中国建设、制造强国建设以及国家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将有助于医药产业发展获得更多的政策资源支持,创新转型和制造水平提升仍是医药企业努力的方向。

  随着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健康养生理念、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和千禧一代茁壮成长,全社会的医疗大健康需求得到持续提升和不断细分。据国家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末60岁及以上人口2673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8.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005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4.2%,预计到本世纪中叶,中国人口老龄化将达到最高峰,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将接近30%。随着老龄化社会加速到来和三胎政策的全面放开,在守护人民群众健康生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中医药行业将迎来持续增长和发展。

  报告期内,国家和地方陆续出台多项促进中医药行业发展政策: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提出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中医药产业和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中医药开放发展积极推进,中医药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等目标;2022年3月30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设定了主要目标,即到2025年基层中医药实现五个“全覆盖”,提出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基层中医药管理能力,深化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和文化建设,稳步推进基层中医药改革等七项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中医药行业地位;2022年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并提出“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和“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为我国医疗保障、儿童医药、老年医药和中医药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同时,加强行业监管的相关政策措施也持续推进:2022年3月17日,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等四部门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进一步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促进中药高质量发展;2022年5月11日,国家药监局印发《药品监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从信息化层面提出推进药品智慧监管的发展战略和建设规划,促进国家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助力药品智慧监管能力提升;2022年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2022年深化医改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工作安排;2022年6月29日,国家医保局印发《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征求意见,2023年1月18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

  总体来看,政策持续发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进入崭新阶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2023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1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结论,公司对前期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差错进行追溯调整。

  2、公司2023年度实施了破产重整预重整,预重整期间,公司对各项资产及负债等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对核查中发现的前期会计差错按照差错发生的时间进行了追溯调整。

  具体情况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其他、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R是 □否

  1、营业收入一至三季度比已披露金额分别减少16,530,880.82元、12,889,633.25元、23,158,989.21元,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对客户苏州延龄医药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按净额法调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增加76,261,105.08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第三季度计入了2022年度应承担的销售费用,予以调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第四季度亏损大,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年末计提了大额资产减值。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第三季度净额大幅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第三季度支付了2022年度应承担的销售费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8月9日,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汕头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广州众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众邦”或“申请人”)关于对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书》,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披露了《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3-071)。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依法向法院提交重整及预重整的正式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披露在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83)。

  2023年9月26日,公司收到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汕头中院”)《决定书》【(2023)粤05破申13号】,汕头中院依法决定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号)。

  2023年9月28日,公司收到汕头中院《决定书》【(2023)粤05破申13号】,汕头中院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预重整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号)。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公司债权人应于2023年10月31日(含当日)前,以邮寄或现场申报的形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登记债权。书面说明债权形成的原因、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为依法有序推进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经向汕头中院报告,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太安堂重整投资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3年12月4日前将报名材料送达或提交至临时管理人。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遴选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2023年12月11日,根据相关规定,由临时管理人、主要债权人、债务人等代表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经评审确定中核健康联合体(牵头投资人中核健康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其他成员:浙江复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至谦投资运营(广州)有限公司、海南兴华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中选重整投资人。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进展暨签署《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公司与中核健康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复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至谦投资运营(广州)有限公司、海南兴华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预重整及重整案重整投资框架协议》。上述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4年2月7日,控股股东以现金方式偿还1亿元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024年4月2日,汕头中院出具《决定书》【(2023)粤05破申13号之一】和《民事裁定书》【(2023)粤05破申13号】,作出主要内容如下:

  《决定书》主要内容:“汕头中院决定如下:终结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程序。”

  《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汕头中院不予受理申请人广州众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公司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收到法院决定书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4-026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余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与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适应公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 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得到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较好地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和贷款的议案》

  鉴于金融机构给予公司的授信额度即将期满,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根据公司财务收支预算及实际情况,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决定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授信额度及贷款,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并综合考虑各金融机构贷款期限和利率等信贷条件进行比选择优。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办理上述事宜,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合计人民币173,206.52万元,扣除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人民币167,764.74万元,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167,764.74万元。公司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期核销的应收款项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期坏账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0,086,625.2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3,372,734,897.09元,实收股本766,773,2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40号)中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以及公司在2023年预重整期间发现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说明的审核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20日在广东汕头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和贷款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10、《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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